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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106-00203 组配分类: 政策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106-00203
组配分类: 政策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印发《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6-18
关于印发《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 16:03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城市更新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双修、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水环境治理、垃圾分类等工作相结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系统推进,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切实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将老旧小区改造打造成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二、工作要求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改造原则,对老旧小区范围内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一次性改造到位,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二是实施片区改造。挖掘、整合片区内土地、房屋等资源,进行集中连片整体改造,建设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垃圾分类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

三是实施拆改结合。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片区内现状房屋、土地资源,对层数低、建筑质量差的现状房屋进行拆除,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或住宅等设施,弥补改造支出。

四是提高改造品质。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科学确定改造投资标准,对房屋、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

三、目标任务

(一)高质量完成省对市考核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目标任务,2021年,中心城区共改造陶然新村及周边片区、梅园新村等27个项目(详见附表),共1.21万户,98.61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3.73亿元。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扣除中央、省补助资金及使用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专项债以外,不足部分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配套(同时,按照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率不得低于30%)。

1、实施连片改造项目1个。在陶然新村及周边片区,按照城市双修规划要求,新建幼儿园1所、社区服务中心1处及停车设施,打通断头路,完善城市支路网微循环。

2、实施拆改结合项目1个。在工行、人行、农行宿舍改造项目中,对现状建筑层数低、建筑质量差的低层住宅进行拆除,重建多层住宅,并配套完善相关设施。

3、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5个。对房屋、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落实改造后物业管理。

4、开展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对凤凰商城综合楼(位于宛溪路与原阳德路交叉口节点)开展建筑外立面及节能改造。

5、开展“适老化”改造试点。在开元小区、天羽山庄等小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与“政府引导、业主主导、实施奖补”模式并行。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的,市财政对每部电梯奖补2万元的管线迁移费用。“政府引导、业主主导、实施奖补”模式的,对完成加装的前10部电梯,市财政对每部电梯补助加装工程总费用的40%实施奖补。

6、同步实施天然气进老旧小区工程。

根据老旧小区工程改造进度,对未开通天然气的老旧小区同步实施天然气进老旧小区工程,其中,涉及片区改造、拆改结合的项目,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考核要求,当年启动实施,2年内完工。

(二)高质量完成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

1、建设把式车辆集中停放及充电设施。增设1000处以上端口。采取第三方市场化运作,对建设把式车辆停车棚的按每平方米200元进行奖补,奖补资金概算100万元(以工程实际结算为准),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

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铁塔公司。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2、实施老旧小区杆线综合整治工程。工程资金概算2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三)持续推进市区住宅小区“双创一提升”行动

1、持续推进市区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安排专项行动资金200万元,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主要用于:违规停车拖车费、第三方专家评审费、考核优良项目奖励;进一步加强社区物业服务站建设,开展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2、实施物业服务招大引强工作。引进优质物业企业对夏渡新城、夏渡新苑、晨光小区等保障性住房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由市财政承担。由市住建局(市房地产中心)制定奖补政策,实行“补3保6”(实施三年奖补,三年后企业自负盈亏,六年内物业企业确保服务品质,不退出项目服务),按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奖补标准为第一年每平方米4元,时间自进驻之日起据实结算。

责任单位:市城建集团、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3、实施 “物业110”应急维修工程。安排专项资金800万元,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主要用于非等级、非物管等老旧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及应急排险处置,保障物业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4、实施老旧小区屋面维修、墙体脱落维修试点工程。安排奖补资金200万元,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采用社区申报制,经宣州区、市经开区审核后,由业主自行安排维修,按审价机构审定的造价标准给予50%的奖补。

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5、实施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奖补。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由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制定奖补政策,奖补标准为老旧小区每户每月6元,据实结算(2019、2020年度亦执行此标准)。

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年内完成。

(四)谋划中心城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1、谋划中心城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组织街道(乡镇)、社区开展基层协商,充分了解居民需求,确定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模式(含收费标准、服务标准)、维修资金补建等方案,在改造内容、方式等方面协商达成共识后,5月底前确定次年度实施计划草案报市住建、发改、财政部门,组织论证后提请市政府研定。

责任单位: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20215月底前完成。

2、开展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可研、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安排资金400万元,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宣州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221月底前完成。

四、资金筹措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改造资金,还本付息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如未能发债成功,扣除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及雨污分流改造专项费用以外,不足部分由市、区(市经开区)两级财政按1:1承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组,组建专班,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出台并实施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制定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2、加强统筹调度。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市大建办重点调度内容,主要研究年度项目计划制定、支持政策、资金安排。建立月调度制度,重点调度任务时间节点,统筹协调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和杆线整治工作。

3、强化工作职责。市住建局、宣州区、市经开区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抓好落实。宣州区、市经开区要围绕目标任务,按照12月底前完成施工验收的时间节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4、加强宣传引导。围绕“中心城市建设攻坚年”活动,充分运用平面、电视、网络、通信等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居民知晓率,注重调动业主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的积极性,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附件:宣城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