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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4-0015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轮值制度搭建政社企互动平台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204-00153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名称: 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轮值制度搭建政社企互动平台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0
关于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轮值制度搭建政社企互动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09:15 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商协会”)联系政府、企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与市场治理,推动商协会聚焦中心服务大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厅〔2021〕36号)要求,现就建立商协会轮值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按照“政府搭台、商协会唱戏、企业受益、群众得实惠”原则,探索建立商协会轮值服务制度,全面搭建信息共享、学习推介、宣传交流、资源对接“四大平台”,及时反映各行业领域参与“三地一区”建设、助力“双招双引”的经验成效、难点堵点、行业诉求、意见建议等,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切实增强商协会的行业引领力、品牌培育力、政企聚合力、对外交往力。

二、工作机制

省民政厅牵头建立轮值制度。省级商协会负责唱“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省直有关单位、各行业领域共同参与,互联互动、互学互鉴,凝聚发展合力。

(一)轮值范围:省级商协会。

(二)轮值时间:每年遴选1—2家商协会担任轮值单位。

(三)轮值方式:担任轮值单位的商协会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可安排1—2名专职工作人员到登记管理机关交流锻炼。

(四)轮值职责:

1.负责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省级商协会沟通对接工作,围绕“四大平台”功能定位,牵头开展各类活动,并做好信息、宣传等工作。

2.适时配合省直相关单位开展政策咨询、调查研究、课题研讨等工作。

3.做好轮值期间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4.完成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搭建涉企信息共享平台。编发“安徽商协会直通车”(每月1期),报送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单位,汇总整理商协会推动行业发展、助力“双招双引”等工作动态,了解掌握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推动行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及时反映各行业领域发展诉求、难点堵点、意见建议等,沟通交流省内外商协会发展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

(二)搭建行业学习推介平台。开设“安徽社会组织大讲堂”(每季度1期),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龙头企业负责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等,重点围绕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各行业领域新经济业态和政策宣讲解读等内容,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坚定政治立场、提升理论水平、把准发展方向。

(三)搭建业务宣传交流平台。举办“商协会畅聊沙龙”(每半年1期),推动省内外商协会、各行业领域围绕行业自律、内部治理、发展前景、作用发挥等主题,交流经验做法、共商行业发展。适时邀请省直相关单位参与交流互动,助力行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搭建政企资源对接平台。实行“商协会牵手计划”(每年1次),组织部分商协会、企业代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行业发展理念,推动其牵手一批省外优秀商协会,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吸引省外企业家来我省设立异地商会,促进跨区域链接资源、开放合作。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民政厅负责遴选确定轮值商协会,对其活动方案等重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协调省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商协会组织的活动,配合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对轮值商协会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组织联络省级商协会积极参与、共谋发展。省直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对商协会加强政策宣传、项目支持,做好相关试点引导、典型选树等工作。

(二)强化结果运用。省民政厅将牵头对各商协会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情况定期评估,对省直相关单位支持参与情况定期“发榜”评价,并将评估评价结果适时报送省委省政府。商协会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考核、评优评先、典型推荐的重要依据。省民政厅优先推荐轮值商协会参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单位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活动。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作用,对此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进行广泛宣传、集中展示,提高商协会工作的认知度、影响力、贡献率,营造商协会等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工作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张蕊,0551-65606022。

省社会组织联合会汪祥中,0551-65606129。

电子邮箱:ahnpounit@126.com;ahshzzgl@163.com。

附件:省直相关单位名单



2022年4月13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省直相关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合作交流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体育局、省林业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人防办、省乡村振兴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文联、省社科联、省侨联、省工商联、省残联、省红十字会、省国安厅、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