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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202-00128 组配分类: 普通高中教育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函〔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2-15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202-00128
组配分类: 普通高中教育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教计函〔2022〕2号
发布日期: 2022-02-15
【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5 08:55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9号)和《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宣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21〕1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各地要督促学校在收费前,将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目的、政策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内容完整清晰地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传解读。不得在收费宣传中简单布置,对“课后服务主要内容”“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等要点要宣传清楚,对有疑问的学生和家长要耐心解释。

二、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费标准。参加“基础性服务”的学生按照不超过350元/学期·生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参加“个性化服务”的费用由学校、家长与第三方按成本共同协商、据实结算,每生每学期不超过600元,不得重复收取“基础性服务”费用;参加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辅导服务的学生可以按照1元/课时·生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课后服务费。

三、严格规范课后服务收费行为。各地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课后服务自愿参与原则,采取“致家长一封信”、“意见征集书”等书面形式,充分征求学生和家长意愿。严禁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费用收取由学校统一组织,不得通过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或其他校外机构代收。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对学期中途退出课后服务的,应按规定及时退费。    

四、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各地要督促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

五、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各地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监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课后服务政策。坚决禁止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变相有偿补课等各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行为。要密切关注舆情和投诉举报线索,一旦发现有课后服务收费方面的反映,要立即组织核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