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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402-00024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学籍管理】办理延缓入学、休学、复学、转学手续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402-00024
组配分类: 学生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学籍管理】办理延缓入学、休学、复学、转学手续指南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学籍管理】办理延缓入学、休学、复学、转学手续指南
发布时间:2024-02-06 09:14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需备材料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转学

1.转学申请表,由转入、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并加盖公章;

2.学原因相关佐证材料:户口本、房产证或工作调动证明等

3.普通高中转学需提供中考成绩单录取通知书。

1.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且无大班额情况,同意接收;普通高中转学遵照对等转学原则,同级示范普通高中方可互转;

2.本县(市、区)内、同城区内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

3.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

4.办理转学手续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和盖章,违规操作的不予受理。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休学

1.休学申请,由学籍所在学校签“同意休学”并加盖公章;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诊断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医生建议休息日须达到规定时间以上

1.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因病尚未痊愈,可继续休学一学年。

2.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或转入他校就读。高中期间休学不得超过两次。

3.办理休学手续,材料必须齐全,缺一不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市直初中和普通高中复学

1.复学申请,由学籍所在学校签“同意休学”并加盖公章;  

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