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安全生产领域> 事故通报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12-00048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索引号: 113417007690286780/202312-00048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14
关于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4 17:24 来源:市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安办〔2023〕62号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14时30分左右,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刘家山硫铁矿井下-173m探矿巷巷道矿体回收工作面发生一起凿岩工坠入溜井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10万元。事故发生后,宣城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区两级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州区应急管理局派员并邀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市区两级检察院和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事故调查组,随后立即开展了事故调查。2022年12月13日,事故调查报告经宣城市人民政府以《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宣政复〔2022〕68号,以下简称《批复》)文批复同意。

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皖安办〔2021〕6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查标准(试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评查标准(试行)〉的通知》(皖应急函〔2023〕744号)要求,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区两级公安局、市经信局、市总工会、宣州区人民政府、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市区两级检察院和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的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10·6”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16日,评估组进驻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刘家山硫铁矿开展现场评估,会上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宣州区狸桥镇、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分别汇报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自评情况。评估组依据《批复》,在事发地政府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听取事故责任单位汇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有关单位进行了反馈,要求立即整改到位。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批复》印发后,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均矿业”)、宣州区狸桥镇、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了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事故责任单位宏均矿业及事故责任人蒋煜、张志林、徐国福、李柏柱、郁顺发、刘维良、李国清、徐元超、纪大宝等9人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到位,依法结案;张志林矿长职务已撤销;汪令厚、王汝贯已由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执行);属地政府、主管单位8名工作人员已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等处分;事故责任追究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经评估,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刑责和相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宏均矿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事故警示教育落实情况。经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核实,宏均矿业在“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分别于2022年10月12日、11月2日、11月16日召开了事故警示分析会,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批复》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进行了部署,同时委托传媒公司制作了“10·6”高处坠落事故警示教育片,反复播放,时刻警醒,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

2.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建设和责任考核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聘请了多名矿山相关专业的技术人才,配齐了“五职矿长”和采矿、地质、机电、测量等专业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重新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落实了安全责任考核。

存在问题:安全责任制考核未做到全覆盖,考核材料不完善。建议宏均矿业根据从业人员岗位特点完善安全责任考核细则,扩大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执行力度,严格奖惩。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措施落实情况。“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来,宏均矿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企业无采掘施工作业,在此期间仅保持正常通风、排水,并根据要求对事故发生的-165m中段各采场进行了封闭和验收,放弃该中段开采,并对深部进行技改。企业已对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扩建二期变更工程承保单位进行了技术交底,建立了技术交底记录,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签字确认。

存在问题:企业因停产,仅对矿山留守值班人员进行了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年产6万吨采矿技改扩建二期变更工程尚未开工,施工人员未进驻矿山。建议:待技改工程批准同意建设后,企业应委托管理能力强、技术力量雄厚、安全业绩优良的施工单位进行基建施工;矿山应按照《批复》要求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严把入职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关;矿山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规范外包工程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4.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宏均矿业于2023年8月委托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进行了复工复产前的安全现状评价,对矿井各生产系统安全可靠性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企业对评价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矿山停产期间,坚持开展了汛期、复工复产前等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销案,能做到闭环管理,相关台账资料较为齐全,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对评价单位提出的15条问题仍有3条待整改,建议矿山复工后,应及时整改到位,同时按照《批复》要求,全面开展危险源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三)狸桥镇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经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宏均矿业“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狸桥镇党委、政府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应急管理站加强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加强事故企业的安全监管,2023年10月7日,狸桥镇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到宏均矿业开展全员事故警示教育,部署安全工作;11月1日,狸桥镇应急管理站对宏均矿业所有员工开展了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经评估,狸桥镇已按照《批复》要求整改落实。

(四)压实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情况。

经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宏均矿业“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2022年10月22日,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在狸桥镇组织召开了由区政府领导、区直有关单位、狸桥镇政府、全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警示会,深入剖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对遏制事故的发生进行了工作部署。为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宣州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对10家生产矿山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培训600余人次;对3家地下矿山200余名一线员工进行了“一对一”面试,了解了职工岗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情况,知晓了企业日常安全培训效果,对面试不合格的职工督促企业安排重新脱产培训、考核,对矿山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宏均矿业“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宣州区应急管理局要求3家地下矿山停产自查,要求企业委托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对评价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聘请专家联合乡镇政府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对复工的10家矿山开展“严执法、防事故”百日攻坚行动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0份,检查问题103条;今年以来,区应急管理局已对4家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9万元,对2家地下矿山3处因管理不到位的作业面责令停产整改,对1家露天矿山因爆破现场管理不到位和1家地下矿山领导带班执行不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约谈1次。为加强矿山企业现场管理,宣州区委、区政府批准在区应急局增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中心”,并于2022年10月14日在狸桥镇正式挂牌成立,自监管中心成立以来,已开展巡查67次,发现隐患196条,已督促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经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宏均矿业“10·6”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全区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常年提供技术支撑,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对照初步设计对生产矿山开展全覆盖检查四批次,联合应急、水利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三次,共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256条,全部下达了检查文书,并开展了复查。为加强非煤矿山源头管控,该局严守新设立、技改矿山准入条件,把好项目立项关、初步设计审查关和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关。

经评估,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按照《批复》要求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三、评估组总体评估意见

经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听取汇报,评估组认为事故单位宏均矿业能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积极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整改落实,对本次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继续整改落实。鉴于矿山即将进行技改,建议企业严格外包施工队管理,严把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关;建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考核机制,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创建本质安全矿山。

狸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企业开展了安全培训,加强了全镇非煤矿山的检查力度。评估组认为狸桥镇政府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区非煤矿山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入矿山开展安全培训;建立了非煤矿山监管中心,监管执法关口前移,加大了执法力度。评估组认为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了党组专题会议,部署了全区非煤矿山行业监管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了行业监管和指导服务水平,通过与应急、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了联合执法机制,凝聚了执法合力,提升了联合执法效果,减轻了企业频繁接受检查的负担。评估组认为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按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评估组认为宣城市宏均矿业有限公司、宣州区狸桥镇、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宣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已全部按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中提出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宏均矿业因发生事故后一直停产,对于本次评估发现的3条问题应结合复工复产等工作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宣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