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绩溪县湿地资源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安徽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我县金岭水库和石门水库2处湿地列入第一批绩溪县一般湿地名录,现予公布。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般湿地保护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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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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