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4-00157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04-00157
组配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0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10 08:37 来源:市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管函2023〕44号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

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监督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区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疫情防控形势平稳,根据《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建管函〔2022〕27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成立四个检查组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对市规划区内在建工程进行了全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共检查市区在建工程32项,下发《建设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34份,对检(督)查发现的违规行为、施工安全隐患、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形势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施工单位主公司、项目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部分项目对分包单位管理不严;少数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到位,安全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五大员实名制考勤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存在劳务派遣人员担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部分项目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不严、部分住宅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存在防火封堵不到位情况,消防电线电缆、消防配管走线不规范的情况;节能保温施工节点做法与图集不一致。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设置不到位,存在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20cm)无防护情况;少数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不到位、基础存在积水,维修保养不规范;个别项目吊篮安装、检测、验收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未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参数错误;部分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登高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作业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扣帽带现象突出,高处作业人员不佩挂或不正确佩挂安全带;部分项目施工方案编制不规范或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存在车辆自动冲洗不能正常使用、冲洗水池清理不到位,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现场内道路局部未硬化到位、道路积尘严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等问题。

三、 处理意见 

(一)对以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管理落实较好的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及个人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1.311地质队调查中心和311地质队及安徽工业技师学院生活基地项目-1#、2#、3#、5#、6#、7#、8#、9#、10#、11#、12#、13#、P1#、P2#大门、P3#大门、P4#开闭所、P5#配电房,施工单位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芜湖振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兴邦,总监:陈昌黎;

2.宣城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1#楼,施工单位安徽鳌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仕君,总监:张伟;

3.宣城市火车站周边区域改造涉铁房屋还建及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存在较多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问题,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项目的施工(含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或个人予以全市通报:

1.宣城市敬亭圩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安能集团科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建卓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胡传璋,总监刘峰;

2.晟荣天境二期项目-19#楼、28#楼、29#楼、地下车库(人防部分),施工单位安徽新基建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伍承梦;

3.LED配件生产项目--1#车间、办公楼,施工单位安徽腾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靓,总监:洪土生;

4.滨河隐6#、7#楼及地下车库工程,施工单位安徽长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刚;

5.舟基金色家园二期(11#-16#楼、20#楼)室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单位安徽鼎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柯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分析原因、落实责任。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责任、落实防治措施,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三)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3年4月6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