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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405-00032 组配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服务指南】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7
索引号: 113417007728242536/202405-00032
组配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它
名称: 【服务指南】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07
【服务指南】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发布时间:2024-05-07 15:39 来源: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申请条件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2.因建设或者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其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3.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规划备案意见单;

3.规划备案图纸。

三、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将申报材料送至窗口,受理人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审查,申报材料齐全同意受理,不齐全要求补齐补正材料;(时限:0.5个工作日)

2.决定:对审核依据进行把关,并做出审批意见;(时限:0.25个工作日)

3.办结:做出审批结果。(时限:0.25个工作日)

四、法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