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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12-00116 组配分类: 法律及政策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12-00116
组配分类: 法律及政策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关于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2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落实省政府两部门

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市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协会,市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区各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现将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两部门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意见的通知》(建房〔2023〕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请各地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网络平台房地产经纪行为管理。住建部门要加强微信、抖音等自媒体网络平台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畅通举报渠道,督促网络平台落实对房产经营类账号资质、发布内容排查的主体责任,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约谈、处置。

二、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服务。落实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发卡工作,并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提醒群众防范交易风险。督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服务时佩戴信息卡,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备案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与未备案经纪机构及无信息卡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合作。

三、建立房地产经纪行业“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信息公示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督促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将一年内受到两次及以上行政处罚、违规行为不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或拒不配合调查处理、严重扰乱市场或公共场所秩序、为“黑中介”提供业务便利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列入行业“黑名单”,实施行业自律处分,住建部门强化对“黑名单”企业及人员的监管查处,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

四、建立部门联查联动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住建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结合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宣传,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操纵经纪服务收费等行为,净化房地产经纪行业环境。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