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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12-00118 组配分类: 法律及政策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72R/202312-00118
组配分类: 法律及政策
发布机构: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9
关于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16:08 来源: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

 

各网络信息平台:

近期,我局在房地产市场监管中发现,部分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房屋租、售房源信息不实,放任无照经营或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黑中介”发布未经核实的房源信息,造成了多起房屋交易纠纷。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房源信息发布管理,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宣城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市区房地产经纪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房〔2020〕11号)、宣城市住建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房〔2021〕228号)等法规文件的规定,请你们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平台发布主体职责,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在信息发布前履行好资格核验主体责任,对在网络信息平台发布房屋租售信息的经纪机构,应核查其备案情况,不得为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开放房源信息发布端口、提供广告服务,相关中介机构备案名录可在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zjj.xuancheng.gov.cn)进行查询。

二、切实加强平台信息管理。各网络信息平台应加强对租、售房源信息发布的管理,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行为,建立完善房源信息和相关业务委托代理真实性的核查确认机制,在信息发布页面增加不实信息举报入口,建立惩戒制度,确保房源信息发布真实、有效。

    请各网络信息平台认真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网络平台信息的公信度,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存在相关问题拒不整改的,我中心将提请市委网信办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