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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309-00237 组配分类: 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选聘安徽省第二批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2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4254/202309-00237
组配分类: 行风建设
发布机构: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其他 / 公告
名称: 关于选聘安徽省第二批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9-12
关于选聘安徽省第二批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6:01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经研究,省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安徽省第二批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行风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关注民生,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有公共管理、法律和医疗卫生等方面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四)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行风社会监督员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六)其他条件。

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担任行风社会监督员:

1.因触犯党纪政纪规定,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3.存在其他具有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的。

二、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3日至28日。

三、选聘人数

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学识水平、工作领域、行业特点等情况,择优选聘50名作为行风社会监督员。

四、聘任期限

聘任期限为3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如受聘人不能正常参加行风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行风社会监督员职责的,经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可提前解聘。聘任届满的,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征得本人同意,经省卫生健康委研究,可以续聘。

五、工作职责及监督范围

(一)行风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

1.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社会各界对我省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采取公开监督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和医疗服务进行持续监督和记录,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服务、卫生、环境、就诊流程、医疗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医院提升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并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3.对行风建设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反映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对策、办法,协助推动解决。

4.宣传党的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医院及医务人员医德高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风貌。

5.行风社会监督员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行风和改善服务监督工作,并提供监督报告。平时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

(二)监督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监督省属公立医院。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有意报名者需填写《安徽省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到电子邮箱wstyzc@163.com。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551-65101351。

(二)资格审核。

省卫生健康委将专门组织人员,了解报名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资格审核,决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聘任发证。

对公示无异议者,省卫生健康委颁发安徽省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聘用证书,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附件:安徽省卫生健康行风社会监督员申请表.docx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