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日前,宣城市司法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2023年度执业考核工作。
《通知》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和等次、考核程序。其中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公证机构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等八个方面;对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通知》要求各地各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于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向市司法局报备,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公证综合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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