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现将《绩溪县2023年秋季城区中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1日
绩溪县2023年秋季城区中学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及《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23]5号)要求,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现就2023年秋季我县城区中学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和规模设置
2023年城区公办中学按照《关于印发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绩政办[2023]21号)所划定的学区招生(以下简称《方案》)。
初中七年级预设21个教学班,每班50人。(适之中学12个班、东山中学6个班、睿阳学校3个班)
二、初中七年级入学须知
1.审核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审核地点:桂枝小学毕业生审核地点在适之中学,实验小学、扬之小学毕业生审核地点在东山中学,请携带小学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
3.其他乡镇小学毕业生到城区初中就读的,按照《方案》要求,携带小学毕业证书和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学校报名。
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有:
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含电子证照),若房产原件材料不全,可到政务中心开具不动产权证明。
房产手续不完善的需补充提供相应的材料:
1.居住在政府廉租房、公租房或人才公寓的,提供相关租住合同。
2.新购住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正式购房发票(本招生通告发布后新购住房不予认可)。
3.合法自建房,未办理房产证但已实际居住的,提供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规划建设许可证、生活凭证等有效材料。
4.转买二手房的,提供有效交易材料(变更成转买人的房产证或变更前房产证、转买合同及契税凭证)。
5.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出生户口登记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
6.房产证不是入学监护人(父母)共有的,需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
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1.租赁住所的需提供社区警务室居住证明(2年以上)。
2.在城区经商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3.在城区企业务工的提供单位企业为个人缴纳六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或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务工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六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单。
三、民办睿阳学校入学须知
2023年秋季民办睿阳学校中学部七年级计划招生150人。七年级招生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六年级毕业生继续选择在睿阳学校七年级就读的,于2023年7月27日到睿阳学校报名,逾期无故不报到的视同放弃直升资格。其他学校毕业生于2023年7月28日-29日到睿阳学校报名,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实施摇号,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由县教体局安排在原学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睿阳学校其他年级如有空余学位,新转入学生必须经教体局审核同意方可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
教体局职能科室和各中小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招生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特别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设区市招生”的规定要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避免学生听信外地民办学校宣传上当受骗。积极做好舆论引导,确保和谐稳定。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2.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3.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4.认真贯彻落实《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绩政办〔2018〕100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5.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学籍管理
各中小学要对学籍开展全面核查,做到“人籍一致”,禁止空挂学籍或接受借读。要向家长宣传好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和中、高考改革政策,严禁私自外出借读。开学后教体局将进班点名核查。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报名期间,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所在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非本招生区域的学生。
五、转学须知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1.城区学校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可接收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片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2.下学年为毕业班的学生以及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
3.转学流程
(1)由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转学有效证明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交转学申请(附件3),转出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2)申请人于2023年8月28-31日将转学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教体局教育股。
(3)教体局审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教体局教育股。电话:8169083
附件1:
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提高全县教育办学效益和水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增强办学活力,推动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部署和推进具体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依规实施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工作,积极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加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质量导向。统筹推进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工作,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科学合理调配师资,加大资金投入等措施,聚焦内涵建设,增强办学活力,提升办学品位,提高教学质量。
三、主要目标
2023年8月底全部完成独立办学前期工作(包括两个校区正式命名,东校区命名为绩溪县东山中学,西校区命名为绩溪县适之中学),确保两校区顺利招生、正常开学。力争通过3年的优化调整,实现全县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分开办学工作。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出台相关文件,强化部门协同和责任落实,确保社会稳定,推进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工作。
(二)认真摸底登记,合理划片招生。根据前期摸底登记和东西校区办学规模、校区位置,两个校区招生范围按照就近原则划分。城区有房产的学生:以自华阳镇西北向高迁行政村与五龙社区分界线至合福高铁线,沿徽溪河向东南方向至皖赣铁路,沿铁路向南至龙川大道,沿龙川大道向东南方向延伸至脚山底为界线,该界线以北部分为东山校区招生范围,以南部分为西校区招生范围。城区租住及乡镇的学生:以学生户籍所在乡镇进行划分,家朋、金沙、扬溪、板桥等乡镇学生划入东山校区就读,伏岭、瀛洲、临溪等乡镇学生划入西校区就读。华阳镇户籍(含挂靠)学生以实际居住地为准,参照城区初中学区划分。城区租住两年以上学生(提供社区警务室居住证明),按实际租住地为准,参照城区初中学区划分。荆州、长安、上庄等乡镇原则上在当地初中就读,如符合到城区就读政策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县教体局按东西校区学额情况统筹安排。
(三)合理分流调整,优化师资配置。根据东、西校区办学规模和教学需要,重新核定两所校区教师编制,进一步统筹城区初中教师资源,保障两个校区教育教学需要。围绕推进城区初中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科学合理调配两个校区教师队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持续加强两校区人才队伍建设。
(四)强化风险评估,提升内控水平。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风险评估工作,形成内部风险评估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分开办学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条件保障
(一)加强部门协同。县教体局加强和组织、宣传、编制、公安、财政、人社、交运等县直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合力做好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工作,制定完善分开办学体制、经费投入、教师管理机制,为分开办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加强经费保障。对适之中学分开办学给予经费支持,落实校区基础设施建设、教科研、信息化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推进县域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主动加强舆情管理,及时正面引导,为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附件2: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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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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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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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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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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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绩溪县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主动加强舆情管理,及时正面引导,为适之中学东西校区分开办学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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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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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单位
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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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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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定两所校区教师编制,进一步统筹城区初中教师资源,保障两个校区教育教学需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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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底,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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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县委编办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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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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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征求意见,制订分开办学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牵头落实分开办学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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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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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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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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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适之中学分开办学给予经费支持,落实校区基础设施建设、教科研、信息化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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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完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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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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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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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交线路,加强两个校区周边道路安全管理,强化对过境大货车的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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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底完成,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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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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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城区中学划片示意图
附件4:
安徽省学生转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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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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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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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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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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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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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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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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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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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入学校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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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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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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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学校
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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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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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学校
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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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各一份),主管部门包括市、县(区)教育局。
(2)必须填写学籍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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