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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40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宣巩固专办〔2024〕1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索引号: 11341700MB19602578/20240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宣巩固专办〔2024〕1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4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的通知(宣巩固专办〔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2-04 10:25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和问题,有效防止返贫致贫,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市、县两级联络员与部门会商制度,以拓展监测渠道、优化监测方式、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进一步优化部门数据比对、监测预警、联动会商机制,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会商、迅速研判处置,充分发挥部门筛查预警在防返贫监测中的作用。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到位、防范机制健全到位、工作举措会商到位、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抓好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部门职责及监测预警内容

(一)因病返贫致贫预警。市医保局负责监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情况,以及参保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年度个人自付费用情况。每月5日前,推送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推送当年度截至上月底全市所有监测对象累计自付费用信息,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3万元的脱贫人口、参保居民信息。

(二)因疫返贫致贫预警。市卫健委负责监测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情况,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疫情发生3日内推送相关事件信息。

(三)因学返贫致贫预警。市教体局负责监测市内就学的义务教育学段农村学生失学辍学情况,每年3月底前推送春季学期控辍保学信息,每年12月底前推送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信息

(四)住房安全隐患预警。市住建局负责监测每年度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信息,以及住房出现安全隐患的农户动态信息,每季度末推送相关农户信息。

(五)饮水安全情况预警。市水利局负责监测出现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户信息,每月5日前推送相关农户信息。

(六)低收入人口预警。市民政局负责监测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每季度末推送当季新增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

(七)就业不稳及收入下降预警。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监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度收入变化情况,会同市人社局监测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每年12月底推送收入水平偏低、收入连续下降、家庭支出较大等风险信息,会同人社局每月5日前,推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当年度未就业的信息。

(八)因残返贫致贫预警。市残联负责监测残疾人群体,每季度末推送当季新办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缺少劳动力,且返贫致贫风险高的残疾农户信息。

(九)产业受损预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测农村涉农产业生产经营风险,实时推送因受灾、产业风险等影响,造成农业产业绝产、减产以及农产品严重滞销、跌价,经济损失达到1.2万元以上的农户信息。

(十)因灾返贫致贫预警。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测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实时推送启动Ⅳ级(含以上)救灾应急响应的涉农灾害地区灾情信息,及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农户信息。市公安局负责监测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农户信息,实时推送相关农户信息。

(十一)信访情况预警。市信访局负责监测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农村信访及群众诉求,实时推送在受理信访案件中发现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农户信息。

三、筛查预警程序

按照“部门联合筛查、集中整合交办、及时入户核查、限时反馈结果、加强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开展筛查预警。

(一)部门联合筛查。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行业部门需求,提供全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名单。相关行业部门按照监测预警内容,按时向市乡村振兴局推送数据。数据推送方式由市乡村振兴局与行业部门协商确定。

(二)集中整合交办。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各部门推送的预警信息,经梳理比对核查后,在每月10日前将整合的预警信息反馈给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三)限时核查反馈。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及时将反馈的预警信息推送至有关乡(镇),立即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入户核查,逐户填写核查情况,5日内完成,经审核后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强化跟踪问效。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及时督促相关乡(镇)村履行监测程序,审定后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10日内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同步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对核查后不需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做好政策宣传,加强动态监测。市乡村振兴局要定期对各地预警信息核查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对入户不及时、核查不准确、体外循环等现象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各相关市直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及监测预警内容按时推送相关预警信息。各县(市、区)参照执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更多部门参与,持续做好部门筛查预警工作,严格落实部门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发现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会商、迅速研判处置,全面落实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完善数据筛查预警的内容和方式,有效提升数据比对预警水平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宣城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