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开展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环境分析和评价,深入研究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现状、基础条件和发展优劣势等。
2、结合宁国市已有产业基础,对宁国市通用航空 (含无人机) 及通航产业(含无人机)发展进行规划布局,坚持重点突破,推进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3、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通用航空相关规划,认真参考其他国家类似地区、其他省市等通用航空发展经验,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中东部地区省市规划的衔接,找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律和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路径,明确重点任务。
4、提出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明确其在组织、政策、人才、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5、参与投标的单位需对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规划方案设想,提供在技术标里。
6、本项目规划期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7、本项目最终成果为编制《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报告10本,并通过专家评审,报价含方案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服务要求:1、形成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报告。规划思路清晰,调研全面深入,数据来源可靠,研究方法科学,内容系统完整,分析透彻;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符合宁国实际,主要成果与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具有一定创新性与可推广性。
2、规划成果通过行业专家评审。
3、本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是为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其规划研究综合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应配置专业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编制单位需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等原则,积极深入调研、认真归集资料、咨询专家、组织评审。规划文本应内容全面、数据真实、文字准确简练、图纸清晰完整。
3、编制单位需做好保密工作。调研、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及相关编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前期工作及成果文本材料及其电子版(含相关数据)。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以上条款和商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方案初稿,9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须承担的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规划成果通过行业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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