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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306-01789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306-01789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29
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9 16:27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项目编号:NGS-CG-CS-2023083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成交金额: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1、开展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环境分析和评价,深入研究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现状、基础条件和发展优劣势等。

2、结合宁国市已有产业基础,对宁国市通用航空 (含无人机) 及通航产业(含无人机)发展进行规划布局,坚持重点突破,推进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协调发展。

3、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市通用航空相关规划,认真参考其他国家类似地区、其他省市等通用航空发展经验,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中东部地区省市规划的衔接,找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律和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路径,明确重点任务。

4、提出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明确其在组织、政策、人才、设施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5、参与投标的单位需对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规划方案设想,提供在技术标里。

6、本项目规划期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7、本项目最终成果为编制《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5年)》报告10本,并通过专家评审,报价含方案专家评审费等所有费用。

服务要求:1、形成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报告。规划思路清晰,调研全面深入,数据来源可靠,研究方法科学,内容系统完整,分析透彻;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符合宁国实际,主要成果与对策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与可实施性,具有一定创新性与可推广性。

2、规划成果通过行业专家评审。

3、本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是为宁国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规划,其规划研究综合性、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为保障服务质量,供应商应配置专业团队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编制单位需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等原则,积极深入调研、认真归集资料、咨询专家、组织评审。规划文本应内容全面、数据真实、文字准确简练、图纸清晰完整。

3、编制单位需做好保密工作。调研、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及相关编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前期工作及成果文本材料及其电子版(含相关数据)。

4、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以上条款和商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磋商文件相应条款的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方案初稿,9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须承担的所有工作。

服务标准:规划成果通过行业专家评审。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华、王云飞、夏旌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金额:5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宁国市财政综合办公楼9层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40162590563-410188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人民路宁国市财政综合办公楼9层

联系方式:胡先生、0563-4016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邮箱:977937843@qq.com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410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吴先生

 话:0563-40162590563-41018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