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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402-00002 组配分类: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政策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基础教育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564/202402-00002
组配分类: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政策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基础教育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2-06
【政策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基础教育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6 15:14 来源: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24年工作要点,扎实做好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工作,现就编制全省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等五类基础教育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各地要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0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70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7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6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3〕1461号)》文件精神编制2024年度实施计划。省级以上专项资金不能满足需的,缺口部分由市、县(区)承担,一并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编制要求

1.对标资金管理办法各地要严格按照类基础教育建设项目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相应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积极与财政部门对接,认真编制2024年度的实施计划。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的一部分该资金以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为重点,支持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食堂建设以及农村中小学校厕所改造等优先安排自然灾害受损和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不得用于城市地区代码111的学校(该类学校建设资金由市、区级资金保障);不得用于新建办公楼、独立建筑的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游泳馆(池)项目;不得用于打造豪华学校和城区新校建设;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人员经费发放等各地要结合校舍(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立学校安全台账,坚决停用、拆除D级危房校舍,坚决杜绝危旧校舍、水毁校舍带病使用、隐患校舍违规使用,确有需求的,可优先安排重建项目,但要避免闲置浪费。

2.优先保障规划实施实施计划原则上应在一个年度内执行完毕要优先保障各类“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其中: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已确定127所,各地不得擅自调减已确认的项目个数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已于2023年底根据教育部要求进行了中期规划调整,各地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调整后的规划项目落地落实见效,并及时在国家平台中报送2021-2023年年度执行计划,填报资金和项目执行情况等动态进展;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建设项目要结合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需要,通过改扩建校舍和优化校舍功能,重点解决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对于跨年度的项目,要明确年度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度。各类建设项目要达到年度实施计划有保障、能实施、可完成,确保项目早日交付使用、早日发挥综合效益。

3.落实具体项目。为切实加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我厅将建立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年度项目库,各地在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时,要落实具体项目,有关详细要求见附表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等情况组织开展集中审核确认。

三、报送方式

各地要认真填报《安徽省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专项资金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安徽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和《安徽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不含新建)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见附件)。各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汇总所辖县(市、区)年度实施计划,并于3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联系人:曹皎皎,电话:0551-62831865;邮箱:ahxab@ahedu.gov.cn

 

附件1安徽省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省级以上专项资金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

    2: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 划表

    3:安徽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

    4: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建设项目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

5:安徽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不含新建)2024年度实施计划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