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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12-00065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799H/202312-00065
组配分类: 专项工作
发布机构: 宣城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2-21
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1 16:22 来源:安徽省民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20232号)等文件要求,202311月,安徽省民政厅对全省104个县(市、区)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内容开展跟踪评估;12月初,汇总评估问题,以通报形式下发至各市民政局,要求督促基层民政部门落实整改要求;12月底,对评估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各县(市、区)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各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基层民政部门做好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工作,持续压紧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全省104个县(市、区)在基层两化的栏目设置、信息内容、更新情况等方面不断标准和规范,工作成效明显。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级民政部门在基层两化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但是在日常工作掌握和年底评估排查工作中,依然发现部分县(市、区)民政局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栏目设置有待细化。评估发现,部分基层单位社会救助领域栏目设置有待细化,仅设置“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一级栏目,未具体细化设置二级栏目公开信息,信息查询不便。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单位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开内容不全面。一是社会救助领域各项办事指南信息公开不全,缺少办理条件、救助标准、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要素,二是部分单位养老服务领域中未细化公开各项从业人员数量,包括护理员、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人数。三是信息更新有待加强。一是社会救助领域中,未及时更新2023年临时救助情况信息,二是养老服务领域中,未及时更新2023年养老服务法人登记情况、相关资质情况、可服务老年人类型及床位数等内容,信息更新较为滞后。

三、工作建议

(一)优化栏目设置,细化信息公开

各单位需持续做好目录标准化规范化调整,根据省民政厅公开的《关于印发安徽省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http://mz.ah.gov.cn/public/21761/119989501.html)要求,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指引目录,主动对本单位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及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调整,细化栏目设置,优化公开内容,便于信息查询。

(二)提高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

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公开内容缺失”现象,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责任到位、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该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让“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为共识,全面公开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的事项内容。

(三)落实公开责任,及时更新信息

各基层单位需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将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人维护,定期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进行指导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政府信息更新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