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市场监管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404-0009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君福商贸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索引号: 11341700MB1915595L/202404-0009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君福商贸有限公司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2
宣城君福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2 00:00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市监罚﹝2024﹞1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宣城君福商贸有限公司在其企业抖音号“君福酒庄(福哥)”发布宣传“张译”为“仙履飞龙在天、大师作高山小种茶”礼盒产品代言的视频不能提供足以证明其宣传的“张译”为“仙履飞龙在天、大师作高山小种茶”礼盒产品代言的依据材料。
处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行政相对人名称宣城君福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MA2U4FWP91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张**
处罚结果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的罚款共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2
处罚机关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城市知识产权局)
地方编码341800
备注国家校验代码问题数据-2
公示期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