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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404-00100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2
索引号: 11341700746753455P/202404-00100
组配分类: 生态环保督察
发布机构: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22
宣城市关于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2 14:39 来源: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4月16日(第八批)交办我市5件信访件,截至4月21日,已办结2件。其中,经查属实3件,不属实2件,责令整改1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LD202400253

反映绩溪县华阳镇花根村16号自建房后堆放建筑垃圾。

绩溪县

固废

绩溪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华阳镇政府现场核实,信访人反映问题实际为该户村民在自有空闲地内堆放物料,堆放面积约为15平方米,具体堆放物为木板、竹子、水泥砖,其堆放的物料具有使用价值,用途为自用。信访人反映堆放物不属于建筑垃圾。

4月17日已将堆放的木板、竹子进行清理。

 

 

 

 

 

 

 

 

 

 

 

 

 

 

 

 

 

 

                                

    

 

 

 

 

 

 

2

WX202400290

泾县茂林镇山水村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设有大型养鸡场三十多处。

泾县

其他

由泾县茂林镇党委、政府牵头,会同泾县农业农村局、泾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了现场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山水村15处养鸡场均不在该村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及二级保护区内,距离水源地取水口最近的1处养鸡场位于下游651.3米处。

由泾县茂林镇党委、政府牵头,会同泾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根据职责,加强对山水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规模化养鸡场的巡查监管。

 

3

WX202400292

旌德县凡村附近高速施工灰尘太大,影响居民。

旌德县

大气

高速施工方为安徽开源路桥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段为安旌高速公路宁国至旌德段项目四标段。现场检查发现该施工企业施工便道与凡村村主干道相接,施工过程中车辆往来频繁,道路清扫、冲洗不及时,施工现场控尘措施不到位,产生扬尘情况。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已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企业已开展洒水及清扫工作,正在进行裸土覆盖。

 

4

LD202400252

反映郎溪县十字镇硕丰蛋白、万方印染厂、远华印染厂偶发异味,影响群众生活,希望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及时与举报人沟通并反馈。

郎溪县

大气

1.宣城市硕丰蛋白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

2.安徽万方织染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4号车间、11号车间部分定型机顶端盖板破损,废气无组织逸散明显,有明显异味;2号车间有一台定型机正在对磨毛布进行定型,进料工序废气无组织逸散明显,有明显异味;1号车间调浆区域未封闭,有明显异味。

3.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2号车间调浆区域窗口敞开未密闭,有涂料散发的异味;5号车间定型机烘箱出口存在有机废气无组织逸散,未有效收集,靠北侧废气处理设施软接管道有老化破损,存在废气跑冒现象。

1.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宣城市硕丰蛋白饲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全面排查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和污染治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进行系统治理,有效消除臭味,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对该企业新增未验收的水解、烘干设备立案查处;根据整改完成后的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安徽万方织染有限公司和郎溪远华纺织有限公司加强对调浆、印花、定型、污水收集池、危废库等异味产生环节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有效降低异味排放;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切实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5

LD202400254

宁国市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上海闵行区非法运输地沟油到宁国市处理,生产中气味较重,影响居民生活。

宁国市

固废、大气

宁国生态环境分局对宁国圣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界外无明显异味,但在车辆进出自动门开启过程中存在气味外溢情况。对有组织废气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均为达标排放。对附近居民进行了走访,附近居民表示在天气炎热及车辆运输过程中有偶发异味。反映上海运输的货物实为从上海总公司调运的空吨桶,不存在非法加工地沟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企业原辅料来源及成品外售情况。反映的“生产中气味较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从上海闵行区非法运输地沟油至宁国市处理”问题不属实。

1.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不断加强对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不断落实好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环境管理,车辆卸料进出生产车间时尽可能缩短自动门开启时间同时督促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宁国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预防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发生。

3.宁国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装卸运输过程中车辆自身清洁和密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