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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406-00008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各级林长职责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684B/202406-00008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林业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宣城市各级林长职责清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06
宣城市各级林长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4-06-06 18:06 来源:宣城市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明晰各级林长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职责清单。

一、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承担推动林长制改革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每年召开市级林长会议不少于 2 次,研究林长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建设,促进林业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4.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引领乡村振兴,增加林农收入。

5.研究制定林长制支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治理体系。

6.负责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落实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林长制工作制度,将干部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职责作为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强化激励与问责。

7.承担省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二、市级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协调推进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林长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                                            

2.每年深入所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3.督促责任主体或相关单位编制、修改总体规划,指导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协调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4.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年度营造林和抚育任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5.督促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协调联防联控及综合执法。

6.指导责任主体拓宽发展思路,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壮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基础,增加林农收入。

7.承担上级林长交办事项。

三、市级林长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单位职责

1.每年协助市级林长深入所联系生态功能区开展巡查、督察工作不少于 4 次,巡查、督察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向林长报告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建议。

2.协助责任主体或相关单位编制、修改总体规划,牵头组织制定市级林长联系点的“一林一策”“一园(区)一策”方案,指导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完善档案管理,负责督促相应下一级林长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协调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3.按照市级林长批示和要求,拟制有关文件,筹备市级林长联系点的有关会议;做好与重点生态功能区有关林长制工作的群众举报和投诉工作;承担市级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发挥部门优势,指导责任主体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协调解决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给予物资、资金、项目支持,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5.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市级林长联系点林长制的信息报送工作。

6.协助市级林长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年度营造林和抚育任务,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督促重点生态功能区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协调联防联控及综合执法。

7.帮助指导责任主体拓宽发展思路,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壮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经济基础,促进林农增收。

四、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治理,推进现代林业建设。

2.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长制改革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每年召开县级林长会议或联席会议不少于 2 次,研究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

4.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引领乡村振兴,增加林农收入。

5.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要求,研究制定本地林长制支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治理体系。

6.负责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落实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将干部履职情况作为任用、选拔的重要依据,强化激励与问责。

7.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五、县级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统筹推进所负责区域林长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负责区域下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

2.每年深入负责区域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 4 次,召开负责区域林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 4 次。牵头制定负责区域年度工作清单,解决林业发展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林业发展,督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条件。

3.督促负责区域落实年度营造林、森林抚育任务,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落实城乡绿化一体化任务。

4.督促负责区域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5.督促负责区域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牵头完善联防联控,开展综合执法,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6.统筹负责区域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牵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壮大林业经济基础,促进林农增收。

7.督促负责区域落实生态护林员制度,协调林业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8.牵头推进负责区域林业“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林权股份合作经营试点。督促落实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鼓励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9.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六、乡镇(街道)林长职责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扎实推进负责区域林长制工作。每年深入负责区域巡查、督察工作不少于 12 次,巡查、督察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召开负责区域林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 4 次。向上级林长报告负责区域林长制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 2 次。

2.牵头制定负责区域林业发展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清单,解决林业发展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发展条件。

3.做好负责区域林长制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维护,畅通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问题。

4.监督、检查村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

5.做好负责区域年度营造林、森林抚育任务的落实,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林质量提升行动,加大封山育林力度。

6.指导负责区域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落实城乡绿化一体化任务;指导负责区域开展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加强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

7.依法整治森林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完善联防联控,协助开展综合执法,依法开展打击林区固体废弃物倾倒、滥砍滥伐、乱捕乱猎等涉林违法犯罪行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8.统筹负责区域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工作,指导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壮大林业经济基础。

9.落实生态护林员制度,协调林业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10.组织推进负责区域林业“三权分置”改革,积极推进林权股份合作经营,引导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11.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

七、村(社区)林长职责

1.承担负责区域林长制具体工作,每月深入负责区域巡查工作不少于 2 次,巡查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发现负责区域林业发展保护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林长报告。

2.逐步改善负责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条件。

3.做好负责区域林长制宣传工作,加强林长制公示牌保养维护。

4.组织完成年度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任务,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开展中幼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改造,实现持续增绿。

5.积极开展森林村庄创建。

6.落实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任务,落实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7.积极履行联防联控职责,落实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管理等措施,及时发现报告林区固体废弃物倾倒、滥砍滥伐、乱捕乱猎等涉林违法犯罪行动。

8.发挥资源优势,组织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壮大集体经济基础。

9.组织开展林业“三权分置”改革,增强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财产性收入。

10.带头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带动村民致富。

11.承担上级林长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