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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6-01516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洪林镇洪姚路(G318至红庙段)改建工程答疑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6-01516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洪林镇洪姚路(G318至红庙段)改建工程答疑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8
宣州区洪林镇洪姚路(G318至红庙段)改建工程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8 16:46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投标人:

现就宣州区洪林镇洪姚路(G318至红庙段)改建工程(项目编号:XZQ-GC-GK-2024547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进度款支付调整为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10%为预付款;2、按进度支付已完成合同工程(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3、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4、工程结算审核后付至审定的结算总价款的97%;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后无质量争议付清余款。每次支付须经监理单位认可。承包人申请预付款时,需向发包人提供预付款同等金额保函,如承包人采用“纸质或电子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

17.2.1  调整为“开工预付款金额: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10%为预付款,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金融机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以及有效的税务发票;预付款在工程进度付款时分两次同比例扣回。”

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人民政府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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