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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7-0054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富凯支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7-0054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富凯支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7-12
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富凯支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2 08:33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绩溪县开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 10

代理机构

名称:绩溪县开投交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2

项目名称

绩溪经开区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富凯支路工程)

项目编号

JXX-GC-GK-2024549

开标时间

2024711900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笃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杨店乡路塘村东庄组

投标报价:3658364.78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

项目负责人:茆子川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892136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宏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洪林镇鸽子山村中村组11

投标报价:3658369.13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

项目负责人:许江华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3156459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绩溪县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扬之南路埠头上农贸市场三楼

投标报价:3658414.44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

项目负责人:程琼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5167240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芜湖益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锐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驿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通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市诺得威城建工贸有限公司、江苏辰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绩溪祥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徽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宛名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林海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绩溪县恒基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荣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畅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禾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清标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712日至2024715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曹工,联系电话:0563-81660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63-301300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17310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