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肥宏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合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北市东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经理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5)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垒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易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强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业超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唐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翰建工有限公司、安徽远畅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税金计算基数与招标文件第五章第5.8条:“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5.1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不符,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隧岩建设有限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完善(一份盖章无内容,一份未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安徽五里建筑有限公司、安徽楚兴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启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安全B证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5)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广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启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德润和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中安华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利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注明企业规模,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第(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6、安徽禾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5)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7、安徽佰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未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8、安徽林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9、滁州泰禾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第(1)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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