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8-01360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答疑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9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408-01360
组配分类: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答疑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29
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 17:18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项目编号:LXX-GC-GK-2024584)作如下答疑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内容执行:

一、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机构中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修改为“郎溪县建平镇郎步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二、将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修改为:

“1)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含施工图设计)指: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初步设计批复工程总投资8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设计业绩;

2)本招标文件中类似施工业绩指: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签约合同价8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施工业绩。

3)本招标文件中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指:签约合同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签约合同价8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三、将第二章1.1.3招标代理机构中“地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修改为“郎溪县建平镇郎步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四、将第二章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2)报价方式:设计费为固定金额208万元,中标人填报的设计在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工程费用填报整体费率(除不可竞争费用外,清单中所有子项费率相同)。工程费用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除设计外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暂列金),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后合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

中标后,中标人填报的费率在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总价为设计费与工程费用之和,等于设计费+工程费用投标费率*(合同估算价-设计费-暂列金)+暂列金,货币单位为元,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项目合同估算价为41482.3万元,该投标总价仅用于招投标阶段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具体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目“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时,以上述中各投标人投标总价参与投标报价得分计算。”修改为“(2)报价方式:设计费为固定金额208万元,中标人填报的设计在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工程费用填报整体费率(除不可竞争费用外,清单中所有子项费率相同)。工程费用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除设计外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含暂列金),投标人须综合考虑后合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中标后,中标人填报的费率在实施过程中不做调整。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总价为设计费、工程费用及暂列金之和,等于设计费+工程费用投标费率*(合同估算价-设计费-暂列金)+暂列金,货币单位为元,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项目合同估算价为41482.3万元,暂列金为3000万元,该投标总价仅用于招投标阶段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具体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4)目“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时,以上述中各投标人投标总价参与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五、将第二章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1)设计部分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工作内容含所有设计工作(主体和专题),设计费在实施过程中不予调整;采购施工部分采用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设计费+(合同估算价-设计费)*中标费率,施工图完成后,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控制价,通过补充协议将合同价款明确为:设计费+经招标人确定的清单控制价*中标费率。”修改为“(1)设计部分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工作内容含所有设计工作(主体和专题),设计费在实施过程中不与调整;采购施工部分采用单价合同,签约合同价=设计费+(合同估算价-设计费-暂列金)*中标费率+暂列金,施工图完成后,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清单控制价,通过补充协议将合同价款明确为:设计费+经招标人确定的清单控制价*中标费率+暂列金。”

六、将第五章九、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及合同形式价款确定中“(4)合同价格确定:通过上述步骤,确定控制价,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此时合同由费率合同自动转变为单价合同。即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外,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补充协议中合同签约价格=设计费用+工程费用=设计费用+控制价*工程费用中标费率。”修改为“(4)合同价格确定:通过上述步骤,确定控制价,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此时合同由费率合同自动转变为单价合同。即除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外,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补充协议中合同签约价格=设计费用+工程费用=设计费用+(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工程费用中标费率+暂列金额+经询价采购方式确定的材料价格。”

七、将第五章考勤结果处理中“县公管局以县公管办名义根据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的统计结果及网络平台查询的项目考勤人员到岗率,每月进行通报。所有参与考勤人员考勤到岗率均达到60%以上,该项目考勤结果记为合格,否则作出以下处理:”修改为“县公管局以县公管办名义根据项目建设单位上报的统计结果及网络平台查询的项目考勤人员到岗率,每月进行通报。所有参与考勤人员考勤到岗率均达到60%以上,该项目考勤结果记为合格,否则作出以下处理:”

八、将第七章(二)价格清单

 

修改为: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