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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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郎韵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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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中港西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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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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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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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郎溪县建平镇郎步街道新建街39号(原百货大楼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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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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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长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南部片区乡村振兴(EOD)项目(毕桥片区建设)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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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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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GC-GK-202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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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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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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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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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郎溪县龙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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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涛路89号、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大道中67号1栋、2栋、南京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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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208万元;施工费报价: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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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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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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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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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赵承富(施工负责人)、吴福林(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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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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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粤1442018201901092(施工)、MJ00008817(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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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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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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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亳州市蒙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书院镇劣V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北片;如东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新增投资)勘测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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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亳州市蒙城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书院镇劣V类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北片;如东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新增投资)勘测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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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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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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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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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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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6号、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2期B4栋6-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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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208万元;施工费报价: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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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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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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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7.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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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艳艳(施工负责人)、路书杰(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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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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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鲁1372023202408501、AS2442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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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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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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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九江市修水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分洪道潍坊段)第一标段;2021年度赣县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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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九江市修水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干流、分洪道潍坊段)第一标段;2021年度赣县区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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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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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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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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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昊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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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宿松县华亭镇富民路200号、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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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金额208万元;施工费报价: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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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09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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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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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87.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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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宁迪(施工负责人)、沈建霞(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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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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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2******0499、AS2432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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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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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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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新蒲新区礼仪河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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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新蒲新区礼仪河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总承包;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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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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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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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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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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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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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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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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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563-7020367,招标代理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1789550012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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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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