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承担监督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三)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所监管企业投资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五)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提出国有资本预算收入的使用建议。
(六)指导所监管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市本级重大产业投资、监管企业融资计划等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维稳、信息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2.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财务、信息化、国有资产、内部审计及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3.牵头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
4.负责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
(二)改革发展科
1.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承担所监管企业改革相关工作。
2.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承担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
3.负责或参与所监管企业战略性规划和投资计划审核或备案。
4.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5.承担有关重大产业投资、年度融资计划事项等工作。
(三)考核评价科
1.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
2.组织考核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3.依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总额进行核准或备案,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
4.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5.承担监管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
(四)党建工作科
1.承担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或建议任免、奖惩。
4.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宣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刘先锋
四、办公地址
宣城市鳌峰中路41号4楼
五、网址
http://www.xuancheng.gov.cn/
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0563-271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