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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67K/202410-0001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4〕45号
发布日期: 2024-10-12 成文日期: 2024-10-12
政策咨询机关: 市应急局应急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71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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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文号: 宣政办秘〔2024〕45号
发布日期: 2024-10-12
成文日期: 2024-10-12
政策咨询机关: 市应急局应急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63-2719675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2 15:03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泾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12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组建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决定组建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互补、平战结合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梳理整合现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资源,建成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着力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

二、队伍组成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通过整合我市有关应急救援和保障力量组建,是我市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委、市政府(或专项指挥机构)指挥,管理和调度工作由市应急局负责。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下设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直属分队、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分队、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广德分队、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泾县分队、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航空应急救援分队,人数130人,总调度由市应急局负责,各分队原行政隶属(企业管理)管理关系不变。

三、队伍职责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根据应急救援指令承担我市辖区内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救援保障任务,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宣传、巡查等任务;同时,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调派,承担我市辖区外的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各个分队根据工作要求,承担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救援保障任务,同时做好本分队的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的配备、维护、保养和更新。

四、工作分工

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的组建工作,负责队伍总体框架搭建、运行规则制定、协调调度等工作。

1.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直属分队:人数40人;采取政府聘用、依托单位等方式组建,承担危化救援、城乡消防、森林灭火、防汛抗旱等应急救援任务。

2.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分队:人数20人;采取依托单位方式组建,承担灾害事故工程抢险等应急救援任务。

3.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广德分队:人数30人;采取依托单位方式组建,承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4.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泾县分队:人数20人;采取依托单位方式组建,承担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5. 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航空应急救援分队:人数20人;采取依托单位方式组建,承担航空应急救援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可以调整具体应急分队组成,并将县、乡(镇)两级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五、工作保障

1. 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经费渠道。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将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在集中训练演练、必要装备购置、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等相应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对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和发展的支持。

2. 装备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和遂行任务需要,着力配置新型、高效、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个人防护、防化救援、灭火排涝、破拆排烟、生命搜救等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断优化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结构。

3. 制度保障。市应急局要牵头建立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日常管理、技能培训、装备建设、值班备勤等制度,提高规范化日常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准备,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抚恤等待遇。

六、有关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设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是提升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全市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将队伍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高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2. 加强统筹、压实责任。要加强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牵头单位要按照组建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组建任务。原则上,宣城市综合应急救援队应于本方案印发后3个月内完成组建。

3. 强化保障、合力推进。市应急局要统筹指导队伍建设以及后续日常管理和正常运行的各项保障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强化工作保障,同时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队伍建设工作稳步有序和日常管理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