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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411-00008 组配分类: 治安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典型案例】步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5
索引号: 113417007117080054/202411-00008
组配分类: 治安管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典型案例】步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5
【典型案例】步某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发布时间:2024-11-05 10:24 来源:宣城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公(东)行罚决字〔2024〕1856号

被处罚人:步某,男,33岁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9月23日,步为了办理信用卡,在明知不能出借自己银行账户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使用,并提供实名核验帮助,致使对方通过步提供的银行卡从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经查,步名下的银行卡走账流水达357822元,其中涉案流水182440元,步从中非法获利159.13元。

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步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对步某的违法所得一百五十九元一角三分予以没收。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广德市公安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