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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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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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天平路17号思佳花园北15幢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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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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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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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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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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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3.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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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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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Q-GC-GK-202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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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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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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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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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国投智能化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名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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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状元北路140号、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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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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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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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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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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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吴超(施工)、宋志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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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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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35744、DF1035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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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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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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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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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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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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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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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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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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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格润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中昊建业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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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清河路868号15号楼1906-1915室、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与永信路十字东北角安徽大厦21楼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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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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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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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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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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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瞿春(施工)、黄成(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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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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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31453642、DF11440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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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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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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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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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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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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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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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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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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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合智腾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贵州智建设计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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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德路175号清华启迪科技城创客空间D栋204室、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贵安国际数字文化产业园5号楼1单元11层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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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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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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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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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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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磊(施工)、钱志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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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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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21342321、DF11330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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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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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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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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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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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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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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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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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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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11月18日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记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安徽鹏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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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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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威克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泰合云晟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市源达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单位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4和3.2.5条报价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清标不通过,属于重大偏差,否决其投标;2、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设计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中安城投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4、宣城广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5、安徽联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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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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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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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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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舒工,联系电话:158563397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1080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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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11.18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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