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市国资委> 政策法规>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341700MB0920691B/202410-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市属企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互学互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国资〔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索引号: 11341700MB0920691B/202410-0001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名称: 关于开展市属企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互学互查工作的通知
文号: 宣国资〔2024〕23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关于开展市属企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互学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17:03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市属企业

        为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年度评估的要求,客观、全面评价各企业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同时搭建企业之间交流平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经研究,决定开展市属企业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互学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学互查内容

        聚焦《安徽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关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重点领域保障、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建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等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互学互查,详见省国资委考核地市具体内容(已发各企业OA邮箱同时,结合实际突出董事会建设、合规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内容。

        二、互学互查方式与时间

        采取企业之间互查方式,由市国资委组织各市属企业开展交叉互查(分组名单附后)。考虑到国企改革工作专业性强、时间紧,为提高工作效率性和精准性,各市属企业可以结合实际,通过抽调从事国企改革工作企业领导、业务骨干等方式,充实互学互查人员队伍各组由企业分管副总带队,不少于2人组成查时间定于10月下旬-11月,具体查时间由各市属企业协商确定互学互查组人员组成和活动时间于10月29日(下周二)上午下班前报改革发展科OA邮箱(联系人:陈明明,联系电话:2710136),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查周期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各组进驻之日。各企业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资料清单认真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形成自查报告、台账资料报相应互学互查组(检查方式可采取提前审查资料+现场核查交流等方式)。

        三、互学互查范围

        一级企业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互学互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核查国企改革政策落实情况,逐条梳理发现的问题,形成相关工作台账。检查结束后,要撰写检查报告报告要总结提炼各企业特色亮点,分析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报告中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严格按照2:1:1篇幅,于20241130日前向我委改革发展科提交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互学互查工作情况,作为市属企业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考核加分项依据之一  

        (二)明确责任。各企业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在交叉互查时要加强协调和衔接,检查单位要高度负责,深入现场查深查透查细,对检查结果负责;被检查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检查。

        (三)问题导向。各企业要结合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互学互查中发现的短板弱项,进一步优化、完善改革任务台账,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70%以上改革主体任务。

        (四)严明纪律。互学互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检查工作务实高效清廉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互学互查工作分组名单

                 

 

 

2024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