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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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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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高新区东区闰章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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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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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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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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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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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产业优化转型基础设施项目—园区干渠改造、建林路道路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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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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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Q-GC-GK-202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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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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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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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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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河南千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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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林州市东岗镇岩峰大道25号水利站3楼、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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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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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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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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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8.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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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原振文(施工)、姜东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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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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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241202******6963、934202300060307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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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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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测绘乙级资质(含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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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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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1)吴山镇百花大道(胜岗路-昌岭路)改造工程设计;(2)蒙城县周元东路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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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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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设计负责人奖项:(1)凤阳县云霁街改造工程设计获2022-2023 年度第一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三等奖;(2)灵璧县虞姬大道(钟灵大道--龙山大道)道路工程获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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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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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茂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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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振兴大街77号、宣城市昭亭南路建设科技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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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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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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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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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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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鲁吉(施工)、虞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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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道桥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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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07726、(17)93453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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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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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测绘甲级资质(含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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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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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1)郎溪县建平大道(郎源路-伍员路段)道路维修工程;(2)宣城市景德路白改黑(鸿越大道-绕城路)及清流路局部大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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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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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设计负责人奖项:(1)宣城市瞿山路工程获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查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 三等奖;(2)宣城市滨湖路道路工程设计获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查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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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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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新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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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集镇步行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988号2号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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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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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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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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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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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朱传云(施工)、沈兴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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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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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81897137、W201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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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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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测绘乙级资质(含工程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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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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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设计负责人业绩:(1)金昌路(莫干山路-区界)提升工程设计;(2)象山县西周镇昌明路(昌平路至纬五路)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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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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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设计负责人奖项:(1)良渚申遗南山区块配套道路(精工西路二)工程项目获2022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成果认定三等奖;(2)金昌路(莫干山路-区界)提升工程获2024年度杭州市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市政公用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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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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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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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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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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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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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550563756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1515633283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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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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