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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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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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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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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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郎溪荣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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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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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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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经济开发区农业科技产业园项目-园区电力提升工程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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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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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X-GC-GK-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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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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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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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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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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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安工业园1号、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龙津街道北环长坡路口房屋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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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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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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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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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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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韩慧(施工负责人)、杨宏文(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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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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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1342017201827482、DF1041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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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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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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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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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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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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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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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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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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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坤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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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恼里镇创业园17号、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大十字街道温州大道6号凯里国际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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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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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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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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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6.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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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牛海涛(施工负责人)、金雪峰(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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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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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730793、DF174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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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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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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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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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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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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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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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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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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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河南十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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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人民路6号、河南省安阳市滑县小铺乡人民政府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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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固定费率2%;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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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18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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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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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5.6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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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宗毓(施工负责人)、吴骑伶(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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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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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1112015201635014、DF23500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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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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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和承试类二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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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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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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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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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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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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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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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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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见手写签名,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云南万泽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建造师注册证书未见手写签名,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奕旭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江苏谦鸿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计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郑州万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润茗蔻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设计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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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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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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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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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万先生,联系电话:13865478388,招标代理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18855479139。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703547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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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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