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1-00810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祠山岗邻里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配电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1-00810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祠山岗邻里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配电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24
广德经济开发区祠山岗邻里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配电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4 00:00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安徽省广德第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新杭镇流洞街道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盈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金峰凤麟府商业房3SA栋103号

项目名称

广德经济开发区祠山岗邻里中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期配电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

GDS-GC-GK-2025002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4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明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塘路34号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1-28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贰拾玖万捌仟伍佰伍拾陆元贰角伍分(7298556.25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32分

项目负责人:程帅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61605490,皖建安B(2017)011604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环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东,慈光路南清华启迪科技城创客空间D幢办304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贰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玖元陆角伍分(7299919.65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8分

项目负责人:王发山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1342014201411520,皖建安B(2015)003240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安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建国街道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贰拾壹万陆仟伍佰陆拾元肆角叁分(7216560.43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2分

项目负责人:孙超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31374,皖建安B(2021)030384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湖南长峰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永川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清标不通过。

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1月2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80563186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50563885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