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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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旌德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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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营坎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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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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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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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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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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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古徽州村落连片保护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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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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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X-GC-GK-20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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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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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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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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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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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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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蔡家桥镇经济园区1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3#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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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1443593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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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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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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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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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程文慧;设计项目负责人: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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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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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08625;200534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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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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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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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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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庐江县城东体育中心项目
2.绩溪县吴家山小学(暂定名)勘察设计项目
3.旌德学府壹号院一期土建及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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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庐江县城东体育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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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振兴江山赋荣获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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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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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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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华展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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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合肥瑶海区临泉路长春都市北楼A座302室(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9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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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1459355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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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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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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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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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晨睿;设计项目负责人:鲁维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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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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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09492;2015330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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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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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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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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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石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2.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
3.利辛县三巽铂悦府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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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上虞区城东78(城东G-06、G-07、G08、G10、G11)号地块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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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宁波诺丁汉大学国际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荣获2023年度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建筑绿色节能低碳专项类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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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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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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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经济开发区篁嘉园区篁嘉大道5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6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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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21525933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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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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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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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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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负责人:宋春;设计项目负责人:章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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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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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10229;200232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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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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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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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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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南京师范大学创新港大楼项目
2.高新区邻里中心项目
3.旌德县现代化农业科技园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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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宿迁市西南岗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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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奖项:南京市栖霞区西岗果牧场保障房(经济适用房)项目一期荣获2021年度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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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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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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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日月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投标被否决。
2、安徽人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投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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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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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6日-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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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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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18005633247,招标代理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521270751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609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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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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