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政府采购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4-00360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8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4-00360
组配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08
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8 16:19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GK-202500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方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5号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1-A栋9层

中标金额:78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8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服务范围:采购服务内容包括1.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更新完善所需的基础资料,并上报市级;更新本行政区建设用地等资产清查价格。2.开展本行政区内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资产以及县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其中森林、草原资源资产清查按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实物量成果核算价值量。结合各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成果,查清本行政区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3.在地籍调查成果覆盖范围内,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等管理数据开展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清查以及县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的矿业权状况清查,结合各级下发的矿产资源资产清查成果,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等资产使用权状况,形成产权图层。4.开展县级管理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实物量清查、价值量核算,重点查清储备土地有关情况。汇总市级下发的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清查成果,形成实物量图层和价值量图层。5.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县级资产清查成果数据库。6.配合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可根据实际开展本级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清查。

服务时间:2026年10月底前(具体以国家、省级文件时间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成果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查宁、张汉庆、王骏、刘俊、曹传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30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联系电话:0563-40127990563-5295666。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4012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振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宁国市华贝城市广场3幢17层17002室

联系方式:王工、0563-529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王

 0563-40127990563-5295666

十、附件

1.招标文件.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