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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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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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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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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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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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A座1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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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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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杭州至合肥高速公路宣城段一期工程施工监理HH-ZDB-02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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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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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S-GC-GK-202500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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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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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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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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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省交科检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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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J4栋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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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12581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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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6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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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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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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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卢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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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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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20)934004394、交(公)24340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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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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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检测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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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天长段CT-J02驻地办;
项目负责人业绩: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合肥段第一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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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黔西南州兴义环城高速公路HCJL-02驻地办;
2、G40沪陕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工程第一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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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滁州至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合肥段第三驻地办;
2、黔西至大方高速石板至东关段总监办SDJ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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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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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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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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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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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七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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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1243549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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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6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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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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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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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杜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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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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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15)93448985、交(公)243400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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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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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检测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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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滁州段施工监理总监办;
项目负责人业绩:庐江至铜陵高速公路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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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上海至武汉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桐岳)(总监办TYZZJB);
2、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总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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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G5011芜合高速公路芜湖至林头段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WHWL-ZJB标;
2、六安至武汉(安徽段)高速公路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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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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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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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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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宣城华安路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昌鼎科研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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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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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124399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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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服务期):6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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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监理合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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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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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陈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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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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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9342022000602029266、交(公)24340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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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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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检测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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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先行标总监办(GXXX-ZJB);
项目负责人业绩: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马鞍山段路基工程第三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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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1、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GX-J03)第三驻地办;
2、滁淮高速公路定远至长丰段路基路面第一驻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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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宁国至绩溪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一监理组;
2、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第三驻地办。(GX-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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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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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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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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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兴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省交科检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在HH-ZDB-02标段中综合评分为第一,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该投标人为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被评为本标段综合排名第二名,由于该公司在第一标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招标文件3.8条款之规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每个成员单位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1)本项目3个标段按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某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在后续标段也参与了投标,可作为后续标段的有效投标人但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故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作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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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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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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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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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袁工(招标人)、鹿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020025(招标人)、0551-6587586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82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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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 三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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