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18:30
来源: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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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
现将《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4月9日
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
困境儿童中经确诊患有孤独症谱系障碍的儿童(以下简称困境孤独症儿童),普遍面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和支持。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5号)、《安徽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皖残联〔2024〕3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加快形成家庭、政府和社会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联合制定措施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市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要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本部门相关规划和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积极联合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公益组织,开展孤独症知识及康复救助政策、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政策宣传,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心关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立关爱服务台账。民政部门要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对其他困境儿童走访探视时,及时发现其中疑似孤独症儿童,动员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困境儿童进行孤独症筛查。征求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后,将确诊的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纳入民政部门重点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县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完善困境孤独症儿童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数据质量。
三、及时纳入救助保障。民政部门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暂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经监护人申请,根据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按规定给予救助帮扶。要通过主动服务、跨省通办、全程网办等方式,为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申领补贴提供支持帮助。残联组织要将符合条件的0—6周岁困境孤独症儿童全部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范围,协调专业机构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6周岁以上困境孤独症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
四、充分发挥机构职能。民政部门要加强和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体化运行,对于符合法定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条件的困境孤独症儿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履行好收留抚养职责。要通过招聘专业人才、与专科医院或专业康复机构合作、引入公益慈善资源等方式,持续提升机构康复服务能力,为机构困境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化服务。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充分利用机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日间照料、早期干预、康复训练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残联组织要协调相关专业机构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并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机构及时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
五、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各地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通过发放知识手册、依托孤独症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康复知识和家庭照护知识培训等方式,帮助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孤独症问题,建立合理的康复预期,掌握与儿童沟通、促进儿童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和技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要支持引导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参与儿童康复全过程,共同制定和实施康复计划,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机构接受康复服务的困境孤独症儿童,有条件的机构可以视情提供上门服务。各地残联组织要发挥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各类孤独症家长组织作用,推动将困境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纳入孤独症儿童家庭互助服务范围。
六、促进儿童社会融入。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开展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教育融合、就业融合等服务,帮助其融入社会生活。要指导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的工作站点提供困境孤独症儿童社区融合服务,开展孤独症儿童家庭可参与、可融入的社区活动,营造理解、关心、帮助困境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良好氛围。各地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困境孤独症儿童教育融合工作,对于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帮助其随班就读;对于无法随班就读的,支持其通过在普通学校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方式接受教育。聚焦16—18周岁有就业潜力的困境孤独症儿童需求,培育开发职业体验、岗位实践、就业锻炼等社会适应性公益慈善项目。
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地民政部门、残联组织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爱服务,满足困境孤独症儿童多层次康复服务需求。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相关社会组织发展,发挥专业优势,重点开展心理抚慰、喘息、社区支持等服务。各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发挥机构场所优势,积极参与培育孵化困境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领域社会组织,指导其充分发挥作用。
八、统筹落实资金保障。各市应统 筹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慈善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政策落实。鼓励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设立困境儿童专项资金,为困境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九、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培训力度,在卫生健康部门支持下,将孤独症谱系疾病常识等内容纳入培训范围,每年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孤独症儿童的识别能力。民政、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相关医务人员和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
十、严格个人信息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困境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办法》要求,在收集、存储、使用困境孤独症儿童信息过程中,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原则,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确保困境孤独症儿童个人隐私安全。民政部门、残联组织在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慈善帮扶、关爱服务时,要监督指导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提高信息保护意识,避免给儿童及其家庭“贴标签”,更好保障困境孤独症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