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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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版书镇南关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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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版书镇南关村上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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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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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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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旌德县旌阳镇城东路凤凰国际5号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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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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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版书镇南关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工程EPC+O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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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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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X-GC-GK-20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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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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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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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名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的首字笔画数量进行排序(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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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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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合肥启诚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广玉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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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合欢路6号亿诺商务中心A座1004(联合体牵头单位)、合肥市新站区龙门岭路康城静林湾Z4-407室(联合体成员单位)、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8号设计大厦(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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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92099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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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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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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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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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李林
设计负责人:刘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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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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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111287643、2021340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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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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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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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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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青峰岭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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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青峰岭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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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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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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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凡耀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中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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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02号企融国际1206室(联合体牵头单位)、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111号金丰广场810(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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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95069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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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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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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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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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黄炎
设计负责人:安东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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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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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22211060、200534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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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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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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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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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杜村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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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杜村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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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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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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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安徽晶宇鸿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合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森田建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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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世纪金源公寓式酒店公寓2011(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交口深港城7# B201(联合体成员单位)、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口深港城7栋B201(联合体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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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989129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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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3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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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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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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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负责人:廖秀萍
设计负责人:桂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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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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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234212135687、202434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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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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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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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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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青阳县和美乡村一期朱备镇东桥村精品示范村(老茶厂民宿、乡村民宿接待服务中心、青通河绿道-东九华营地)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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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青阳县和美乡村一期朱备镇东桥村精品示范村(老茶厂民宿、乡村民宿接待服务中心、青通河绿道-东九华营地)项目EP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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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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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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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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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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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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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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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3500549881;代理机构联系人:纪工,联系电话:18075417795。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8609987。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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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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