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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5-0080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5年宣狸、宣泾一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索引号: 11341700MB19812771/202505-00805
组配分类: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机构: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5年宣狸、宣泾一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2
2025年宣狸、宣泾一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2 10:10 来源: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柏枧山路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项目名称

2025 年宣狸、宣泾一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XCS-GC-GK-2025014

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凤大厦13楼

投标报价:7097642.23 元

工期(服务期):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50 分

项目负责人:王能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32014110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S450宣狸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G318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中段4993号

投标报价:7137364.61 元

工期(服务期):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62 分

项目负责人:刘元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90028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G2363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面)一标段

2铜陵市2022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02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裕安路688号

投标报价:7151732.36 元

工期(服务期):60 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01分

项目负责人:刘东华

相关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90386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1、阜阳市2020年第一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面施工02

2、2022年蚌埠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6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冯经理(招标人)、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531098(招标人)、0563-3828061/19105632112(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