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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3244967/201606-00047
  • 组配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6-05-31 00:00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16〕127号
  • 关键词

    宣城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他文件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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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宣城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宣城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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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宣城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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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市政府决定调整2016年度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年度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475元/月•人。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6年度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260元/月•人;宁国市按省城乡低保统筹试点要求,调整为430元/月•人。

请各地于2016年10月底前执行到位。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