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全省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牵头单位要根据方案,围绕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实施细则,并于7月15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
二、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所承担的公开任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
三、市政务公开办要通过点对点指导的方式,在7月8日前将市政府公开网站有关栏目更新权限向维护单位放开;维护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维护频率的要求,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务公开办电话:3012007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全省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