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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7月8日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皖政办〔2016〕1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新模式,构建依法规范、全民均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到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公开公共服务清单。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对本地、本部门及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同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须通过政府网站、展板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尽量压缩需要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弹性和空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凡是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制度,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办事部门先予以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三)开展“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依据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根据省“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四)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市社会服务与管理信息化平台、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向全市社区和乡镇延伸,启动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市政务云计算中心进行升级扩容,出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通过向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统一提供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来汇集整合数据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打通信息壁垒。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部门间公共服务相互衔接,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便捷化服务。
(五)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服务。加快市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实现权力清单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进一步梳理各单位办事流程,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诉求。实现集中式网上管理,各职能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并联审批,实现物理大厅服务与网上虚拟大厅服务相结合,实现传统审批方式向全流程网上审批、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单一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六)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事效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的整治、问责、追责力度,坚决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平台,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加强对权力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情况的监察,强化办件监管,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健全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改革有序有效有力推进。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也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不断优化服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本行业现行公共服务流程存在的不足,重点是群众期盼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尽快整改,拿出具体解决方案,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实施一个。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皖政办〔2016〕15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制定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及时报省、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三)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摆到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服务。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
附件:宣城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附件
宣城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
一、编制公开公共服务清单 |
|||||
1 |
编制市级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 并在市政府和部门网站公开。 |
市编办 |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务公开办 市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2 |
编制面向群众服务的国有企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市国资委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
面向群众服务的国有企业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3 |
编制县级、乡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行动态管理, 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市级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县、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的督促指导 |
市级有关部门 |
各县市区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二、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 |
|||||
4 |
依据法律法规,梳理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供的证明和手续,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对需要保留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 |
各有关部门 |
各县市区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5 |
积极探索建立 “容缺受理”制度,明确办理办法。 |
各有关部门 |
各县市区政府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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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 |
|||||
6 |
根据省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市“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切实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省级方案出台后1个月内 |
|
7 |
依据法律法规, 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
8 |
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
9 |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探索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
四、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
10 |
建立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搭建起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框架。 |
市信息办 |
市级有关部门 |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
|
五、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服务 |
|||||
11 |
加快市、县两级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实现权力清单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
市信息办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2016年8月、10月底前分别完成市、县两级平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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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广实行网上受理、 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
市政府办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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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快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 |
市政府办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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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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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展窗口岗位练兵等活动,市政务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律法规和服务礼仪培训。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
15 |
继续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探索运用网上监督系统,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 |
市监察局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
|
16 |
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
市职转办 市监察局 |
市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政府 |
长期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