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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1日
宣城市绿色生态农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聚力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建立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体系和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业态、扶持新主体、拓宽新渠道,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为打造“四个特色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绿色生态农业取得明显进展,以高标准农田为基础、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支撑的产能保障格局基本建立,粮食总产135万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本实现区域内农业资源循环利用;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例达到65%,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80个以上,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种植面积比例达到65%,认证“三品一标”产品500个以上;品牌带动力、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12.5%左右,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到3.5:1。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优化行动
1.优化区域农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定位和重点,制定区域调控政策,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在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品功能区,稳定发展专用品牌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业,培育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在林产品主产区,加强速生丰产林区的建设与管理,合理采伐,实现采育平衡,协调木材生产与生态功能保护的关系;在水源涵养区,加大天然林保护,合理开发水资源。
2.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以畜禽、林特、水产品、粮油、蔬菜、茶叶等为主,打造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基地;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开采、旅游、农(林)副产品生产加工等产业,组织实施茶产业、竹产业、木本油料产业、林下经济、农机化提升等工程,实现稳农增收。严格控制载畜量,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
3.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组织实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整建制推进县3个、乡镇7个、村20个,建成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点50个、示范主体100个。探索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构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体系,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农林结合。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总体目标,推广猪(禽)—沼—粮(菜、果等)、经果园立体种养、稻田立体种养、小流域农业生态治理、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等模式及其技术,重点推广种养结合型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
4.构建新型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体系。充分发掘农耕文化,把农业文化宣传展示与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结合,建成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7个、国家级4个,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50个、国家级15个,实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收入126亿元。
5.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等项目,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173万亩。新申报现代农业示范区要突出生态农业模式集成组合技术,重点在增粮规划项目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大宗农作物基地100%达到高标准农田标准。
(二)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
1.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支持宣州农产品加工园、广德城北禽类加工园、宁国南山食品产业园、绩溪华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加快建设,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
2.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发展规模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生产生活服务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三产融合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0年,全市农业三产融合总产值达930亿元,各类联合体力争达到200个,其中市级示范联合体100个、省级40个左右,联合体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3.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甲级队”,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到2020年,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5000家,培育市级以上家庭示范农场800个、其中省级300个,培育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0家、其中省部级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形成物资供应、技术信息、信贷服务、销售加工等多种服务职能,覆盖全市主导产业以及40%以上农户的合作组织体系。
4.加快发展“互联网+农业”。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扩大应用范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应用面50%,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0%,经济效益提高15%以上。以农村产品进城、农资流通、农村综合服务等为重点,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县,加快涉农电商平台建设,提升现有农业电商企业品牌影响力。探索建设跨境农产品电商平台,打造具有国际品牌的特色优质农产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驻“宣城馆”等电商销售平台,推进电商下沉进村,农产品电商年度交易额增幅不低于30%。
5.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在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大力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建立新型主体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建立轮训和进修制度。建立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信息发布、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按规定对农民工和大学生返乡创业予以支持。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
(三)实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1.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抓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大力发展以沼气沼肥工程为纽带的种养循环农业,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效利用有机肥资源;实施病虫统防统治,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植保药械。力争到2020年,农作物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改良土壤,治理酸化,改造中低产田,力争到2020年耕地基础地力等级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提高0.2个百分点,耕地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准入机制,生猪出栏量控制在120万头以内,逐步建立就地消纳、转运有效的运行机制。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对使用有机肥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大户,县级政府按每吨给予一定数量资金补贴。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以异地发酵床、生产有机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力争到2020年,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3.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鼓励开展秸秆沼气集中供气试点;发展秸秆加工利用企业,培育农村沼气、沼液配送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集成推广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种养配套、有机肥加工、沼液利用等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组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试点,建立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市初步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4.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综合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严格监测产地污染,推进分类管理,开展修复试点,启动重点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和农作物与土壤的协同监测,切实摸清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底数,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推广应用低污染、低消耗的清洁种养技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
(四)实施农产品品牌创建与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1.大力培育农产品品牌。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对培育优势产品,积极申报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和名牌农产品。以优势地理商标和区域名牌为依托,发挥经营主体和政府推动作用,通过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联合、合作,企业品牌共享共建,形成抱团发展态势,推进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打造“生态宣城•绿色产品”大品牌。
2.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争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新创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5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18个,省级养殖示范小区35个,市级养殖示范小区(场)200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5个;继续实施水稻核心示范区、蔬菜标准园、标准化茶叶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三品一标”产品500个以上,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有突破。
3.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监管信息化水平。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乡级监管机构专职人员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配备。建立农产品安全标准与检测结果定期发布机制。联合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市、县、乡、经营主体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三品一标”农产品信息管理数据库,确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100%纳入可追溯范围。推进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创建省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站20个以上。
4.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深入开展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稳定科技推广队伍。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科技示范园,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加大农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引进使用力度,推进农机化进程,培养规模化、机械化、专业化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创新试点,积极推广托管式服务、合作式服务、订单式服务。2020年,工商注册农机、植保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到500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绿色生态农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绿色生态农业建设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推动绿色生态农业协调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整合涉农资金。建立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协调联系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发展、产业扶贫等。各县市区要以项目为抓手,统筹编制实施方案、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管,提升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将中小畜禽养殖企业沼气工程建设纳入各级财政支农项目范围,积极推进生态养殖。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纳入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内容,制定差异化考核细则,科学设置“绿色”“生态”指标及权重。研究制定我市生态补偿条例,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化和法制化。
(四)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推出促进和保障农业发展的金融与保险产品,积极发展涉农贷款保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试点,巩固扩大农村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成果,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市、县、乡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
抄送:省农委,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