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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7-12-29 00:00
  • 发布文号

    宣政〔2017〕90号
  • 关键词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他文件
  •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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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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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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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和时效性,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权责事项和全省行政许可统一规范等情况,市政府对市级政府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加大政府权力清理调整力度,严把新设政府权力入口关,不得变相增加政府权力。可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应及时取消下放并做好指导监管工作;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及时提出取消或调整建议。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

二、加大放管结合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对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推进政府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三、及时调整公开信息

涉及权责事项增减、名称变更、依据更新、流程优化等调整事项,各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调整完善部门网站公开信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本目录公布后,《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宣政〔2016〕80号)即行废止。

 

附件:1.宣城市市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7年本)

2.2017年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取消事项目录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