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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7-11-02 15:42
  • 发布文号

    宣政秘〔2017〕87号
  • 关键词

    安全,推进,加强,工作,建设,持续,强化,重点,治理,单位,局、市,生产,完成,开展,隐患,污染,秸秆,落实,管理,犯罪
  •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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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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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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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5日

 

 

 

 

 

 

 

宣城市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七中全会、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平安为基,扎实推进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生活、生产等最基本的安全保障,千方百计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努力将宣城建设成为全国、全省最安全稳定的城市之一,为我市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四个特色之城”创造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力整治“黑拐枪”“ 黄赌毒”“ 盗抢骗”等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1.全力侦破命案等各类严重暴力案件,实行多警种协调联动、合成作战模式;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有侦破条件的未破命案等各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确定专人负责,直至案件侦破。

2.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强化摸排力度,坚持信息导侦,提高打击实效。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要及时挂牌督办、实行专案攻坚,加强联动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3.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要强化案情研判、快速侦破,采取设立“宣城刑侦合成作战指挥室”、制定合成作战考核机制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对涉案线索明显且可能是单案的侵财案件,通过信息化关联、预审、狱内侦查等措施,力争快侦快破,进一步挤压犯罪空间。

4.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加强我市“反电诈”分中心建设,建立健全疑似诈骗电话联合预警拦截工作机制,实现对诈骗电话网络快速拦截、涉案资金快速止付,有效压降发案,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利益受到侵害。加强防范通讯信息诈骗犯罪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防骗意识。

(二)防范打击经济违法犯罪

 1.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严格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行业主(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议事协调作用。建立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及时收集掌握相关风险线索;积极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加强信息研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要以创建“省级无传销城市”为抓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乡镇、社区(村)四级打击传销监管网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治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等三大重点领域治理。着力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寄递环节的日常监管,强化无害化销毁。严肃查处侵犯专利权行为,加强商标、版权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力度,深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大侵权假冒刑事打击和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全面实施“两法衔接”,加大涉税案件查处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政企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作用,突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共治。

(三)加强禁毒戒毒工作

1.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联合打击制毒犯罪专案机制和堵源截流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2.深入推进“6.27”工程,持续强化全民禁毒意识和拒毒能力,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和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建设为抓手,围绕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意识和合成毒品滥用这两个关键,有针对性地深化禁毒宣传教育,打造禁毒预防的防护网和隔离带。 

3.积极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推动配备社区戒毒康复治疗专职人员。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作用,做好戒毒人员的管理、戒治、康复和救助等工作。

(四)强化网络安全管理

1.加大依法公开管网力度。督促本地交互式网站严格落实手机实名认证注册制度;进一步加强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实名登记管理;严格落实7×24小时本地网络舆情巡查机制;充分利用网警公开巡查执法账号开展警示、宣传,加强网警公开巡查执法,提高网上“见警率、管事率”。

2.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以追源头、摧平台、断链条为目标,坚决查处长期从事黑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团伙和利益链条,维护正常网络秩序。督促互联网企业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违法信息防控措施和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清理非法信息,封堵安全漏洞。依法关停用于黑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勾连的网站、网络通讯群组,约谈违法信息频发、犯罪活动高发的重点网站主要负责人。

(五)深入开展反恐怖斗争

1.部署开展全市涉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反恐基础摸排,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反恐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管理盲区,筑牢反恐工作根基,严防暴恐活动在我市造成现实危害。

2.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反恐怖业务技能大培训,提升全体民警的危机意识和实战技能。适时组织反恐防暴处突演练,提升一线民警反恐应急处突能力。

(六)严密社会面防控

1.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善用矛盾纠纷“七大调解法”,力争98%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效化解。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积极防范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畅通信访渠道,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严防因信访事项解决不及时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2.强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深入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机制。强化对危险物品源头管控措施,确保实现危爆物品“三零”工作目标。强化寄递、旅馆住宿、散装汽油的实名制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寄递业“三个100”规定,完善长途汽车购票实名制。加强信息采集和比对,提升管控效能和预警防控能力。

3.完善各类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组织的源头管控、动态管控。实行积分预警和动态升降管控,强化与大数据平台的综合比对、分析应用,落实预警指令核查处置工作,提高动态管控能力。 

4.持续推进宣城市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二期PPP项目,进一步提高案件多发地区、治安复杂场所、隐患较多部位的视频监控覆盖率,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公共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做好视频共享平台接入社会面视频资源。大力实施“雪亮工程”,进一步延伸公安工作触角,为公安实战提供有力支撑。 

5.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大型集会、节假日旅游景区主体责任和安保措施,万人以上的活动必须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做好应对各种突发紧急情况的准备,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七)加强防灾减灾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1.做好洪涝、干旱、暴雪、台风、强对流天气等灾害应对工作。加强恶劣天气预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预防避灾工作,视情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切实做好生活安排,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更新完善隐患点数据库,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手段建设,建立覆盖全市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雨量监测网。强化信息研判、预警预报,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撤离,有效应对处置地质灾害。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面工程治理,有条件的实施搬迁避让。

4.加强传染病防治,完善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确保传染病疫情处于较低水平。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联动机制,加强传染病集中救治场所和医疗力量建设,有效控制传染病蔓延。

二、加强生产安全监管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油气管线、旅游等重点领域,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推进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建立风险和隐患治理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力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一)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1.建立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核查制度,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信息化矿山建设,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进一步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井下安全隐患。

2.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对规模以上非煤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生产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从严控制新建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治理,特别是加大对五类重点车辆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制度。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对城市中心区、核心区的交通违法乱象、因乱致堵问题实施“零容忍”,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力度。

2.大力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2017年底,确保省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100%;市县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推广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交通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治理经费保障。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和“安全五小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3. 进一步完善以高速公路、新建公路为重点的智能检测记录系统建设,整合公路视频资源,强化高速公路视频建设,达到每2公里建设一处的标准。加快交警指挥中心建设步伐,更新不具备清晰辨认机动车前部全貌全景特征和驾驶室驾驶人脸部特征等信息功能的设备,适时推进高速公路恶劣气象交通安全防范技术应用和无人机应用,逐步形成高效、统一、智能化交通指挥体系。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规范化管理,在城市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持续抓好电气火灾治理、居民火灾防控、季节性火灾防范等专项治理,加强“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实行市县两级政府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努力保持火灾形势稳中向好,竭力防止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2.配备满足实战要求的举高消防车、消防机器人、无人机等实用新型装备,及时补充灭火救援损耗。完成年度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建设任务。推动“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3.加强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建设,强化实战训练,完善市县联动、部门协作、跨区支援的灭火一体化机制。组建特殊火灾救援专业队,巩固发展乡镇、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持证上岗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

4.深化消防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七进”活动。在县级行政区域配备消防宣传车,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动落实热心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表彰奖励制度。

5、加强对燃油、燃气等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1.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人口密集区域化工企业生产和仓储场所实施安全搬迁。

    2.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环节准入许可,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严控职业病危害

1.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的预防控制,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生。

2.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范畴,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健康检查等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监测能力显著提高,风险易发、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1.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围绕“一大两小三重点”加强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项目抽检,依法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2.开展食品药品“网剑”行动,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融入“双随机”的机制,2017年内完成现有企业风险等级首次评定工作,并根据分级的情况实施分类检查。

(二)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1.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加强对入市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和对农兽药残留的抽检监测,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2.针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形成监管威慑常态,严防食品中毒发生。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小餐饮备案监管,建立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把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关,着力解决“洋食品”安全问题。

(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1.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强化全链条规范化管理,重点查处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药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假冒伪劣药品进入市场。

2.落实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无菌、植入类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实施全覆盖监管,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四、加强生态安全监管

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持续改进土壤质量。

(一)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

1.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县级以上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无备用水源的县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2.推进水环境治理。2017年8月底前建成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体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20年底城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狠抓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85.7%。

3.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对北门棚户区改造等已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未纳入旧城改造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污水截留收集,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到2020年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

(二)强化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1.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实行联防联控联治,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PM2.5监测控制全覆盖。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完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2.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城市道路、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严禁在城市环境敏感区域露天烧烤;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办法,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污染防治。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2017年10月底全面淘汰黄标车。

3.加强秸秆禁烧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高频次进行实地巡查,同时利用“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对全市100多个点位进行监控,借助4G无线网络将各点位情况实时上传,保证及时发现火点。建立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探索秸秆机械化还田方式;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推广秸秆生产有机肥、秸秆气化、秸秆成型加工、秸秆发酵沼气等新技术;加快培育和扶持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等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加快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开展秸秆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强化土壤污染防治

 1.全面摸清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成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开展全市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2.严控工矿污染,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大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严格准入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批准,严格开展矿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矿山建设和矿业开发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管,督查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

3.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2020年市区、各县市所在地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四)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1.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一是全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指导各县市区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离、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鼓励规模养殖场实施种养结合、发酵床养殖、生产有机肥等生态养殖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部级、省级、市级畜禽规模场(小区)标准化示范创建。二是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及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工作,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组织协调、技术培训推广和相关考核工作。突出农业重点领域面源污染减排工作,逐步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农业污染源排放,减轻水体污染。三是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加大五大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推广力度,建设现代生态农业示范点;在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点开展畜禽养殖排污系数和地膜残留系数监测,为农业源污染排放负荷测算提供科学依据;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土十条”,做好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依法依规科学推进农产品产地分类指导工作;扩大烟草降解地膜示范工作。

2. 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要将平安为基、安全发展摆上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究推进,保障好相关工作和建设费用;要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执法监管力度。

(二)推进平台建设。推进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推进信息化综合平台和各类专业应用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平台的贯通集成、数据整合、共享共用,定期分析数据、研判信息,努力实现事后被动应对处置向事前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

(三)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动监管力量向基层和执法一线倾斜。推进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力争2018年底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深入推进平安城市建设,实施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等“平安细胞”工程,积极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向社会各领域延伸推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努力形成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用共享的良好格局。

(四)强化工作考核。要强化对公共安全、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工作的考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推动形成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确保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各部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加强公共安全管理

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力整治黑拐枪”“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问题,确保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信访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金融办等

2020年完成

(一)

严厉

打击

刑事

犯罪

1

力争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100%,同时侦破命案积案3起。其它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达到60%

市公安局

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

2020年完成

2

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及时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

市公安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

2020年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3

实现盗窃、诈骗、抢夺、隐瞒掩饰犯罪所得收益四类传统侵财类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8%,采取强制措施人数同比上升8%的工作目标。

市公安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等

持续推进

4

 

 

2017年底,实现我市通讯信息诈骗犯罪案件发案数和造成群众经济损失数较去年同比下降20%,破获通讯信息诈骗案件数、查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挽回群众经济损失数较去年同比上升10%

市公安局

市打击治理通讯信息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01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

防范

打击

经济

违法

犯罪

5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活动。

市金融办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6

坚决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市工商

质监局

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7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

市商务局

市、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三)

加强

禁毒

戒毒

工作

8

加强吸毒人员排查管控,市级以上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占全体学校的比例高于20%,全市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人数占涉毒违法犯罪总人数比例低于0.3%

市公安局

 

市禁毒委其他成员单位

 

2020年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9

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安排,为南湖、宝丰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场所建设提供相关协助、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均建有省级以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示范点,到2020年实现戒毒治疗、救助服务、社会保障全覆盖。

市综治办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

2020年完成

 

(四)

强化

网络

安全

管理

10

加大依法公开管网力度。

市公安局

市网宣办、市国安局、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

持续推进

 

11

依法严厉打击黑客攻击破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市公安局

市网宣办、市国安局、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等

持续推进

 

 

 

 

(五)

深入

开展

反恐

怖斗

 

 

12

部署开展全市涉恐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反恐基础摸排,强化重点地区、部位、场所反恐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管理盲区,筑牢反恐工作根基,严防暴恐活动在我市造成现实危害。

市公安局

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

201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13

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反恐怖业务技能大培训,提升全体民警的危机意识和实战技能。适时组织反恐防暴处突演练,提升一线民警反恐应急处突能力。

市公安局

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017年底完成并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六)

严密

社会

面防

14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力争98%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有效化解。实施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程,畅通信访渠道,严防因信访事项解决不及时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市综治办

市维稳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法制办等

2020年完成

15

强化城乡社区警务建设,完善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治安要素管控,强化信息采集和比对,提升管控效能和预警防控能力。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等

持续推进

16

完善各类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组织的源头管控、动态管控。实行积分预警和动态升降管控,强化与大数据平台的综合比对、分析应用,落实预警指令核查处置工作,提高动态管控能力。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

持续推进

17

提高视频监控覆盖率,推进市县乡村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大力实施雪亮工程,为社会面治安管控提供有力支撑。

市公安局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人民银行宣城中心支行等

2020年完成

18

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大型集会、节假日旅游景区主体责任和安保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和其他伤亡事件发生。

市公安局

市教体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等

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七)

加强

防灾

减灾

和传

染病

防治

工作

19

做好洪涝、干旱、暴雨、台风、强对流天气等灾害应对工作。加强恶劣天气预测预警,提前做好预防避灾工作,视情提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切实做好生活安排,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做好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信设施修复,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市水务局

市民政局

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政府应急办等

持续推进

20

做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市地震局

市民政局、市农委、市住建委、市政府应急办等

持续推进

21

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更新完善隐患点数据库,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技术手段建设,建立覆盖全市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雨量监测网。强化信息研判、预警预报,及时组织人员转移撤离,有效应对处置地质灾害。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面工程治理,有条件的实施搬迁避让。

市国土局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政府应急办等

持续推进

22

加强传染病防治,完善重点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确保传染病疫情处于较低水平。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联动机制,加强传染病集中救治场所和医疗力量建设,有效控制传染病蔓延。

市卫计委

市教体局、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政府应急办等

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二、加强生产安全监管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油气管线、旅游等重点领域,构建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推进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建立风险和隐患治理问题、责任、整改三个清单,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力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等

2020年完成

(八)

加强

非煤

矿山

安全

监管

23

 

建立非煤矿山企业生产要素采集、登记、公告、核查制度,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开展信息化矿山建设,到2020年建立覆盖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风险防控系统。进一步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井下安全隐患。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

2020年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24

实施非煤矿山采空区和头顶库专项治理,对规模以上非煤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实行在线监控。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生产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准入标准,从严控制新建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关闭退出。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

市国土局等

2020年完成

(九)

加强

道路

交通

安全

管理

25

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认真部署开展各类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竭力防止发生重特大亡人事故发生。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26

大力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2017年底确保省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100%;市县挂牌督办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017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7

进一步完善以高速公路、新建公路为重点的智能检测记录系统建设,整合公路视频资源,强化高速公路视频建设,达到每2公里建设一处的标准。加快交警指挥中心建设步伐,及时更新设备,适时推进应用新技术。

市公安局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2020年完成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

加强

消防

安全

管理

28

 

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竭力防止发生较大火灾事故。

市公安局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29

 

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完成年度市政消火栓、消防站建设任务。2017年底前,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城市街道全部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底前,全市三合一场所全部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2020年底前,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市公安局

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

201720182020年底前分别完成并持续推进

30

加强消防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市公安局

市武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等

持续推进

31

加强对燃油、燃气等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工作

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住建委

 

持续推进

(十一)

加强

危险

化学

品安

全治

32

严格易爆、易燃、剧毒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人口密集区域化工企业生产和仓储场所实施安全搬迁。

市安监局、市经信委

 

持续推进

33

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环节准入许可,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市交通运输局等

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十二)

严控

职业

病危

34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控,突出高危粉尘、高毒物质危害的预防控制,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生。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市环保局等

持续推进

35

落实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健康检查等措施。

市安监局

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总工会等

持续推进

三、加强食品

药品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检测能力显著提高,风险易发、突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上升。

市食药监局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2020年完成

(十三)

加强

食品

药品

安全

风险

隐患

排查

36

完善市县联动的食品药品抽检机制。

市食药监局

 

2020年完成

37

开展食品药品网剑行动,持续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融入双随机的机制,2017年内完成现有企业风险等级首次评定工作,并根据等级的情况实施分类检查。

市食药监局

 

2017年完成并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十四)

整治

食品

安全

突出

问题

38

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市农委、市食药监局

 

持续推进

39

针对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形成监管威慑常态,严防食品中毒发生。

市食药监局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持续推进

(十五)

打击

药品

制假

售假

违法

行为

40

 

 

 

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重点查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定制式义齿、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药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严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市场。

市食药监局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等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四、加强生态

安全监管

推进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市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持续改进土壤质量。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

2020年完成

(十六)

强化

水环

境污

染防

 

41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环境整治,依法清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完善县级以上地表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无备用水源的县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委

市城管局

2018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2

推进水环境治理。20178月底前建成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制体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2020年底城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狠抓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85.7%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委

《宣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办〔201733号)中涉及的其他牵头部门

20178月底前、2020年分别完成并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43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步伐,对北门棚户区改造等已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未纳入旧城改造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污水截留收集,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到2020年城市和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

市住建委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

2020年完成

(十七)

强化

大气

环境

污染

防治

44

突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实行联防联控联治,到2020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PM2.5监测控制全覆盖。强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实施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快重点行业、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完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

市环保局

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

2020年完成

45

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城市道路、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治理;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整治工作,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经信委、市征管办等

2017年完成并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十七)

强化

大气

环境

污染

防治

 

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严禁在城市环境敏感区域露天烧烤;适时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制定出台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办法,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污染防治。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201710月底全面淘汰黄标车。

市环保局

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征迁办等

2017年完成并持续推进

46

加强秸秆禁烧监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加快实现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开展秸秆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市环保局

市农委

市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完成

(十八)

强化

土壤

污染

防治

47

全面摸清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成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开展全市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规划,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市环保局

市国土局

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粮食局等

2020年完成

48

严控工矿污染,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大力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防治矿山污染,促进矿产资源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市环保局

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

持续推进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时限要求

 

 

49

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到2020年市本级、各县市区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中心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市城管局

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2020年完成

(十九)

加强

生态

环境

综合

治理

50

实施全市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市农委

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等

2020年完成

51

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新建项目必须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排污许可证,其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规范化管理工作。

市环保局

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管局、市安监局等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