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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17-12-27 17:14
  • 发布文号

    宣政办秘〔2017〕281号
  • 关键词

    证照,电子,系统,单位,信息办,部门,市直,宣城市,生成,统一,全市,建设,签发,梳理,推进,政务,办事,牵头,信息,事项
  • 信息来源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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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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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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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宣城市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7年12月25日

 

 

 

 

 

 

宣城市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提升政务信息化服务水平,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2017﹞3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根据省电子证照统一标准,强化业务部门涉及各类证件、证照、批文的梳理,以应用便捷为导向,以规范标准为基础,以安全可控为保障,汇聚形成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建成部门间证照互认、系统互联、数据互通的电子证照库系统。

二、工作目标

重点围绕民生服务、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相关事项,开通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制定电子证照相关标准规范,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到2018年5月底前,初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形成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证照调用、验证,为提升宣城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和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

坚持“整体部署、协同推进;统一标准、统一平台”原则,搭建全市统一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汇集共享各部门电子证照,形成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实现网上办事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二)做好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改造工作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改造,实现网上办事能提交电子证照、办理过程能查验电子证照,事项办结可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支持在线生成、共享、复用电子证照功能。

(三)制定电子证照建设规范

制定电子证照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系统省市两级架构及互联互通要求,明确电子证照系统与宣城市政务服务网及部门相关系统的对接要求,为各部门开展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和实施证照电子化提供规范指引。

(四)加快照生成

遵循“谁生成、谁负责”的原则,把控好数据质量,确保电子证照照面信息与业务信息一致。

1.梳理本部门证照。证照签发部门要围绕进驻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事项,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证照使用部门要围绕应进驻事项的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梳理规范本单位事项办理所需的证照。

2.进行电子证照目录注册、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全省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使用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签发的证照进行注册发布和使用授权。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按照证照目录,完成部门签发的所有种类(法人和个人)有效存量证照进行电子化转换,确保完整生成证照信息。

3.同步生成增量电子证照。推行电子证照生成常态化,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业务流程的正式环节,完成部门签发的所有种类(法人和个人)在生成纸质证照的同时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

4.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建立电子证照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或废止。发现电子证照有误或缺失,做到核对纠正、补充、更新。

四、计划及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印发我市电子证照库实施方案,启动全市电子证照库实施工作;启动全市电子证照库摸底工作。(牵头单位:市信息办)

(二)实施阶段(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31日)

1.确定电子证照库范围。采取专题调研、座谈交流、上门查看等方式,协助市直各单位详细分析现有电子证照库、数据字典,确定各单位可被纳入电子证照系统的证照信息,建立电子证照清单。(牵头单位:市信息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2.梳理电子证照目录。以个人身份标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资质、许可等证照为重点,围绕民生热点、工商登记、投资审批等领域的事项,认真梳理涉及证照产生和使用的办事项目、申报材料,明确各类证照的类别,建立全市电子证照目录,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和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信息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三)电子证照归集阶段(2018年2月1日——2018年4月30日)

1.完成电子证照系统开发工作,推动网上办事系统与电子证照系统深度对接。(牵头单位:市信息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2.实现省、市、县(市、区)三级电子证照信息互联互通,汇集共享市直各单位电子证照,实现所有部门、所有种类、有效期内的电子证照电子化封装入库,形成全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支持各部门常态化电子证照生成、查询和验证。(牵头单位:市信息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四)应用阶段(2018年4月30日以后)

1.开展电子证照推送服务。证照生成单位应依托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在事项办结时与发放纸质证照同步向证照所有人推送电子证照,交由公众自我管理和应用,并积极推送其他政务信息,推进省市两级电子证照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地区互认通行,提高信息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公安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

2.加强证照应用和共享验证。梳理编制发放的证照清单,除涉密或敏感事项外,全部纳入电子证照库管理。推进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互联,做到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签发。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凡能通过电子证照库比对查验获得证照信息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证照。(牵头单位:市信息办,配合单位:市直各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市“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电子证照库系统建设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建立机制,保障电子证照系统建设有序推进。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电子证照目录梳理、证照系统摸底、推广应用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配合度高,有利于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业务培训。按照电子证照系统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组织培训,确保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普及电子证照知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应用电子证照进行网上办事,让公众切身体验到证照库系统办事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