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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国家、省直驻宣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加强长效管理,助力“健康宣城”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一)加强长效管理是巩固创建成果的必然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的成功创建,标志着我市城市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但荣誉称号不是终身制,今后每三年都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每年还将不定期接受全国爱卫办暗访检查。随着人民群众对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获得感和满意度的不断攀升,大家对健康的居住环境期望和需求也越来越高,而目前我市城市卫生管理、基础设施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是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功后所面临的新挑战和要肩负的新使命。
(二)加强长效管理是助推“健康宣城”的具体行动
2018年,我市将启动省级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健康城市建设是卫生城市创建的“升级版”,开展健康城市(县城)、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建设,是实施“健康中国”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健康宣城”建设的具体行动,也是新时期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新任务。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大健康理念,把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巩固卫生创建成果作为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制约居民健康提升的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问题,以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为重点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实现由偏重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健康管理、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全面提升城市健康管理水平,为推进我市全域健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突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重点工作
(一)推行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将国家卫生城市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一是持续加强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后巷、汽车站、火车站、公厕、老旧小区、建筑工地、公园绿地、水体、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市容环境卫生,保持卫生保洁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持续加强农贸市场动态管控,督促落实活禽区“三隔离”、日清洗、周消毒、定期休市等要求,加强冬春季禽流感重点部位防控。三是持续整治城市“十乱”行为,继续实施绿化、美化、硬化、净化、亮化、畅通工程,不断提升市容环境形象。
(二)实施病媒生物科学化防制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要坚持开展以孳生地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制,督促各街道、小区、单位结合小区网格长、楼长、联点共建、志愿服务等社会治理手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市商务、食药监、城管、住建、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督促、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大对主管、监管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督查力度,将“三防”设施建设纳入日常监管。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爱卫办统一要求,组织开展不同季节重点时段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活动,依法、科学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措施。
(三)推进健康促进全方位融入
各街道、小区、单位及市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栏”要继续坚持每两月更新一期,持续宣传普及“公民健康素养66条”、垃圾分类等大众卫生健康知识与卫生城市常识,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医院、学校、小区、窗口单位要设立健康宣传栏,通过漫画墙、健康贴示等形式加强社会宣传。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要因地制宜宣传普及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卫生与健康知识。大力倡导群众性体育健身等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提升市民的健康素养,增强群众对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获得感与认同感。
市及宣州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无烟机关”建设标准,主动做好控烟劝导,自觉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积极争创“无烟单位”(机关、学校、医院等)。
(四)严格落实食品饮用水及重点场所卫生监管责任
宣州区人民政府、市食药监局要持续加强对小餐饮、小食品加工店等监督管理,结合“明厨亮灶”工程,重点督促后厨卫生保洁、“三防”设施安装使用、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等,整治占道经营、前灶后厅、污水乱倒、油烟乱排等现象。宣州区人民政府、市卫计委要加强对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浴室等“四小”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市环保局要结合“蓝天碧水工程”,空气质量天数指数(AQI)保持优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推进秸杆禁烧等环保措施。市教体局、安监局分别加大落实学校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责任。
(五)狠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突出问题全面整改
针对市爱国卫生与健康城市建设办公室、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垃圾分类投放、城市立杆“多杆合一”、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匮乏等市政府向全国爱卫办承诺整改的问题,宣州区人民政府及市编办、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要逐一对标,抓紧制定推进计划,务必在卫生城市复核周期内切实落实到位。
(六)不断完善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标准化档案
各街道、社区、物管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均要按年度建立以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主要内容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档案,并与文明城市建设共享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资料。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及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宣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任务分解,按年度持续建立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卫生、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等专项卫生城市工作档案,客观、真实、连续记载卫生城市管理动态。建档类型包括文件类、制度类、检查督导类、记录类、图片类、实物类。
三、建立国家卫生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一)建立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共管机制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巩固和长效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继续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卫生城市管理责任机制,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对重点行业(场所)监管。市爱卫办具体承担国家卫生城市常态化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二)建立卫生城市与文明城市共建机制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会同市文明市建设办完善卫生城市督查、考评制度,将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内容纳入全国文明城市督查考评中,定期通报督查结果。要依托小区网格管理、路段巡查、联点共建、志愿服务、干部入户、党员进社区等文明城市建设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强化携手共建,不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三)建立社会监督与群众参与共治机制
充分利用政府及城管、商务、环保、住建、食药监、卫计、工商质监等部门网站信息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布各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公共热线,及时受理、查办、反馈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市公众健康服务热线12320受理群众对爱国卫生举报投诉、咨询建议,市爱卫办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咨询投诉的调查处理,有关卫生城市管理问题及时转办(交办)宣州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处置核实。
(四)建立卫生城市宣传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宣传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断强化卫生创建“永远在路上”、卫生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意识,将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与“卫生城市”标准中涉及的市容环境、环保、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全民健身行动等同部署、同推进,工作信息要及时报送市爱卫办。市爱卫办要及时收集,整理卫生城市工作信息,每年向全国爱卫办报告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进展。
(五)建立日常考评与责任追究机制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要根据《宣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定期研究并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卫生先进单位等相关评比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建设
宣州区、“三个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坚持创卫工作常态化,保持卫生城市管理的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工作不松。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市、区爱卫办要改善与加强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开展健康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增加人员力量;“三个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保持爱国卫生和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联络员队伍稳定,不断建立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单位)四级爱国卫生组织网络体系,确保卫生城市督查、巡查、问题调度、跟踪督办、考核评价等制度落实到位。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
宣州区、“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经费支持力度,今年起将卫生城市管理经费投入纳入年度预算,加大对城市管理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及公共卫生等工作的投入力度,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
宣州区、“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各部门要狠抓爱国卫生工作队伍素质建设,特别是加强部门、街道、社区等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科学谋划、综合协调、群众动员、社会沟通、科学管理等爱国卫生工作“五大”能力,确保有人干事、能干成事。市爱卫办要积极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不断提高基层队伍工作能力,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推进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卫生创建成果。
宣州区人民政府、“三个园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创卫对标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2017年2月20日市创卫指第13次调度会任务分解(未完成的)及市政府宣政秘〔2017〕31号要求,将本年度卫生城市对标达标巩固与进展、全国爱卫办反馈问题与市政府承诺达标问题整改推进情况于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市创卫办信箱:xcscwb@126.com,并报送加盖公章的书面汇报材料。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表
2.宣政秘〔2017〕31号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1
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任务分解表(2017年底前完成)
反馈问题 |
责任单位 |
协同单位 |
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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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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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人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
市编办 |
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
人员逐步到岗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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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爱卫办人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
宣州区 |
— |
落实增补人员,逐步选调到岗、增补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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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街道办事处爱卫网络人员对工作缺乏了解 |
宣州区、市经开区 |
市卫计委 |
开展爱卫工作、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健康城市要求的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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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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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培养力度不够 |
市卫计委 |
宣州区、市经开区、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 |
结合卫计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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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素养监测仅限于城区市民,缺少农村居民样本 |
市卫计委 |
市统计局、宣州区、市经开区 |
规范开展城市和农村居民健康素养监测评估工作,并在年底完成年度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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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健康巡讲活动仅限于爱国卫生月活动,无常年计划 |
市卫计委 |
宣州区、市经开区 |
组织实施全市健康巡讲活动,开展健康巡讲活动督查与评价,并初步建立健康巡讲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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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健康教育活动过程性资料普遍缺失 |
市卫计委 |
市直各单位 |
规范开展工间操等健康教育活动,收集整理、建立健康教育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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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小、十二中等中小学未完全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 |
市教体局 |
宣州区 |
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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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容环境卫生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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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不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分类处理设施不全,垃圾分类标识不统一 |
市城管执法局 |
宣州区、市经开区、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 |
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引导群众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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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未实行分类处理和管理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食药监局、宣州区、市经开区、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市发改委 |
逐步实施酒店宾馆和单位食堂的餐厨垃圾单独分类投放、运输、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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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沿街旧居民区将屋顶太阳能热水器水管沿墙外坠挂 |
市城管执法局 |
宣州区、市经开区、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 |
逐步建立城市街道立面保洁、美化的长效机制,增强群众主动保护沿街市容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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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十字路口路名牌、停车指示牌、公厕引导牌、避灾标识牌等多杆林立 |
市住建委 |
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市人防办、宣州区、市经开区、市敬亭山旅游度假区 |
按标准规范各类标示、标识,实现各类标杆灯杆多杆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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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保护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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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阳江河道水质为3类,河道水质没有自动监测站,水源地空地有少量种植 |
市环保局 |
宣州区 |
逐步实现河道水质自动监测;加强备用水源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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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点场所卫生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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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共场所公共用品消毒未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有待加强 |
宣州区 |
市卫计委 |
加强日常监管,将公共用品消毒、控烟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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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餐饮店加工场所环境不整洁,无三防设施,小副食店索票不规范 |
宣州区 |
市食药监局 |
加强小餐饮、小副食店日常管理,引用“五常法”的管理理念解决餐饮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三防”设施等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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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小等部分中小学校未按规定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市教体局 |
宣州区、市卫计委 |
通过辖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落实学校卫生副校长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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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有待规范 |
市安监局 |
市卫计委 |
进一步规范企业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完善企业健康档案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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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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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饮店凉菜间存放、加工直接入口的生食品,凉菜间工具未消毒 |
宣州区 |
市食药监局 |
开展餐饮专项整治,加强餐店凉菜间监管和指导,规范凉菜间原材料进出,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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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餐饮店餐饮具消毒设施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厨房保洁柜存放未经消毒餐具 |
宣州区 |
市食药监局 |
提升改造餐饮单位消毒、人员洗手更衣设施,增加消毒柜、保洁柜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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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蛋糕房超范围经营冷加工食品,无裱花间制作裱花蛋糕 |
宣州区 |
市食药监局 |
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裱花蛋糕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监管,规范操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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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菜市场生猪摊位未保留生猪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宣州区 |
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商务局 |
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生猪销售摊位生猪检验、检疫合格证的台账管理,要求每个生猪肉摊位必须有相关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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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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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疾控中心具有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专业人员比例未达30% |
市人社局 |
市编办、市卫计委 |
加强流调队伍建设,逐年招录、引进专业人才,提高具有流行病学调查专业人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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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一条街建设数量较少,仅有昭亭路且在建设之中 |
宣州区 |
市卫计委 |
建成昭亭路健康一条街,并在建成区范围内再建设1—2条健康一条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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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病媒生物防制方面 |
|||||
病媒生物防制经费投入不足,长效机制不健全 |
宣州区、市经开区 |
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
2018年起,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常态化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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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农贸市场等重点行业及外环境四害密度高,“三防”设施到位率低; |
宣州区、市经开区 |
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委、市城管执法局 |
将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户外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纳入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防制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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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机构能力不足 |
宣州区、市卫计委 |
市编办、市人社局 |
加强疾控机构的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建设,通过招录、引进、培训等方式提高防制队伍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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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不到位,病媒生物监测、孳生地调查和治理、药物使用等技术指导不到位 |
宣州区、市经开区、市卫计委 |
— |
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孳生地调查和治理、药物灭杀等培训、学习,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
附件2
宣政秘〔2017〕31号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
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办公室人员、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三个事项的承诺函
全国爱卫办: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安徽省宣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技术评估结果的函》要求,我市在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办公室人员、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自动监测能力三个方面需要落实到位。
目前,上述三项工作我市正在全力推进落实,因工作落实周期较长,我市特就上述工作承诺如下:
一、我市将于2017年底前将市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办公室核定编制内人员配备到位,宣州区爱卫办增补人员。确保我市爱卫工作机构满足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及爱卫工作需求。
二、我市将于2017年底前建成1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并运营,建立覆盖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系统,采用收运、处置一体化模式,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三、我市将于2017年投入300万元建成城市饮用水源地水阳江玉山和备用水源地青弋江大豪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并于2017年底前投入使用,以保障我市饮用水安全。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