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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精神,抢抓人工智能发展重大战略机遇,推动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宣城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编制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方向、路径、布局、保障措施等,引导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科学有序加快发展。
二、要依托宛陵科创城和大数据中心,加快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
三、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人工智能产业基金,专
项用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有条件的开发园区要围绕“龙头+配套”,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链式发展,打造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集聚程度高、创新能力强的产业集群,并积极推荐申报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和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四、对本地产业发展有重大引导和推动作用的人工智能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扶持。
附件:宣城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任务分工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宣城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任务分工
序号 |
省定工作任务 |
市级责任部门 |
1 |
实施“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工程。支持企业研发产品和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方案推广,每年择优评逸10个人工智能场最应用示范予以授牌,并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应用方补助,省、市(县)5:5分担,单个项目最高1000 万元。加强协同创新,培育市场化、网络化的“皖企登云”创新服务生态体系。 |
市发改委牵头,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2 |
制定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有序开放。鼓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设面向教育、医疗、交通、环境、金融等重点领域和中小企业的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根据数据贡献者数量、共享数据的规模及质量,择优评选总数不超过20个、每年5个左右的行业数据开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 |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3 |
建立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支持省内超算中心等计算资源向社会开放,对使用名录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的30%予以补助,同一单位累计最高补助30万元。 |
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4 |
制定实施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加快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打造以智能基础软硬件、智能家居产品、智能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为特色的产业集群。依托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和解决方案大赛,营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将人工智能发展及应用纳入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
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5 |
加强省级股权投资基会与人工智能企业对接,通过领投、跟投等多种方式,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成长壮大。将人工智能产业作为省“三重一创” 产业发展母基金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 鼓励各市引进、设立相关专项基金,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
市发改委牵头,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6 |
组建省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委员会,提供人工智能发展战略、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等决策咨询。支持人工智能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人工智能领域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加强合作交流。 |
市发改委牵头,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能分工负责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