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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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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5-28 15:26
  • 发布文号

    宣政〔2021〕29号
  • 关键词

    规范性文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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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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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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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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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广德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8日

 

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根据《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和安徽省党政代表团赴沪苏浙学习考察总结交流会精神,按照以苏皖合作示范区为先导、谋划推进“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规划建设总体要求,打造省域交界合作发展示范区,为“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规划建设作出示范,为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23年,苏皖合作示范区区域价值和品牌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建成,民生福祉互利共享取得成效,省域交界合作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地区生态经济示范区、休闲宜居之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进一步显现,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和同城化初步成型。

——郎溪县综合实力在全省位次前进10位左右,广德市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10位。

——郎溪县、广德市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和溧阳市同步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0%、力争达15%。

——郎溪县、广德市每年分别招引亿元项目100个以上,其中10亿元项目10个以上。每年新开工建设亿元项目8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共创合作体制机制

1. 建立政府合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三地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重大合作事项,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三地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下设部门工作委员会,落实推进联席会议决策事项。(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

2. 建立部门协调决策机制。由宣城市发改、交通、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旅游、民政等部门会同常州市相关部门建立协商机制,研究协商合作示范区重大政策、跨省重点项目以及土地、资金等投入问题。园区建立产业对接合作、统一招商推介机制。临界镇村建立基础设施、环境维护、民生服务等事务对话和推进机制。(牵头单位:市“一地六县”推进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郎溪县、广德市)

3. 建立政务服务跨区域合作机制。梳理“跨区域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办事标准、业务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跨区域“异地代收代办”。制定信息共享制度,相互公开和共享治安、环境、产业、人口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障和服务等社会经济信息,联合开展信息分析和处理。(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等)

4. 建立农业发展合作机制。三地联合相关部门、协会、机构制定产品质量分级标准,联合开展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联合构建新型农业产业化跨界联合体。(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 建立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制造合作机制。共同发起绿色产业基金,分领域扶持和培育若干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绿色生产领军企业。建设一批在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基地。三地共同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政府产业引导,研究出台工业企业差别化政策,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

6. 建立旅游发展合作机制。三地政府联合制定旅游联盟协议,出台支持旅游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作机制。指导旅游合作组织采取轮流承办的方式,有计划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制定旅游协同发展的共同政策体系,统一规范市场诚信、市场准入、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政策。互相为区域内旅游企业投资商提供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并享受与本地旅游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7. 建立规划对接机制。加强三地间各类空间性规划的对接,强化空间管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8. 建立融合先导区建设推进机制。实施社渚-梅渚和天目湖-邱村-凌笪-新杭两大融合板块空间和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推进基础设施对接和共建、产业对接和优化布局、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9. 建立要素市场一体化机制。支持三地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跨区域合作,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探索建立区域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建立区域一体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实现信息共享。推动三地产权交易市场合作,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技术市场和技术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管局、人行宣城中心支行、宣城银保监分局等)

(二)共建基础设施体系

10. 依托溧广高速、安徽203省道、江苏239省道、233国道、宣镇铁路(规划),构建溧郎广通道。依托宁杭高铁二通道、长高高速(宁杭高速二通道)及芜申运河等,构建宁杭通道。依托宣广高速、合杭高铁、杭合高速(合杭高速二通道)等项目,构建宣杭通道。(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11. 依托溧广高速、安徽203省道、芜申运河等完善郎溪综合交通节点。依托宣广高速、宣杭铁路、合杭高铁以及233国道完善广德综合交通节点。(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12. 积极开展本地区至南京铁路项目规划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宣镇铁路前期研究工作,研究确定线位走向和站点设置方案。(牵头单位: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13. 推进建设安徽S338省道郎溪至广德段、安徽普通省道S202郎溪至广德段、普通国道G318郎溪至广德段。(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4. 协调推进溧宁高速公路溧阳段;协调推进江苏239省道(溧阳段)与安徽203省道(郎溪段)衔接。加快推进安徽458省道前期工作,与江苏溧阳县道X104衔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5. 加快推进郎溪芜申运河定埠港物流园区合作共建,加快推进长高高速(宁杭高速二通道)前期工作,打通区域大宗原材料直达定埠港运输通道。(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宣城海关)

16. 加快建设郎溪皖江工贸城物流园、广德开发区现代综合物流园区、皖东南保税物流中心(B 型)、广德城区物流园区等综合物流枢纽及新发、毕桥、邱村、新杭等运输物流节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宣城海关)

17. 扩大溧郎广出租车服务范围,推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综合客运枢纽互设回程出租车载客点,尝试在指定区域范围内允许各地出租车共同运营。(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8. 开通跨界旅游客运专线服务,强化与综合客运枢纽、旅游集散中心的衔接,实现与城乡公交、慢行系统(绿道和自行车道)、自驾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的便捷换乘,形成区域一体化旅游客运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

19. 联合推进新老郎川河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巩固提高卢村水库、张家湾水库等重要水库防洪能力,协调推进郎川河等流域防洪、排涝工程和水土流失防治工程。(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0. 开展凤凰山等水库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合作共建区域备用水源地。(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21. 推进区域供水水源共网工程,推进供水管网等对接改造,建立跨界供水与付费机制。(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

22. 推动各通信运营公司统一规划、联合建设信息化综合通信管道。推进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加快5G网络布局与应用普及,实现城区、景区景点、公共服务场所等区域无线网络基本覆盖。超前布局基于 IPv6 的下一代互联网。(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3. 加强三地电力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合作,促进跨界高压走廊协调对接,提高电力走廊利用效率。统筹考虑区域电源与负荷接入需求,合理布局输变电项目,加快输电线路主干网络建设,提高电网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共同构建区域电力安全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提高电网抗灾能力和电力减灾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4. 积极对接“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项目,协调推进区域天然气输配系统建设,加强跨界高压管网对接。加强区域能源开发与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秸秆燃烧发电以及沼气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优化区域电源结构。优先安排梅渚、邱村等合作先导区能源设施项目改造升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三)共育绿色经济产业

25. 依托郎溪经济开发区、梅渚工业园等积极发展高端装备、汽车零部件、纺织新材料、绿色食品加工,依托城镇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以及生活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26. 依托广德经济开发区、广德经济开发区西区(誓节)、广德经济开发区北区(邱村)、广德经济开发区东区(新杭)、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等,积极引导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轻工产业技术升级和企业联合,积极发展信息电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智能化成套装备产业,引导本区企业参与更大范围产业对接,依托城镇和交通节点,积极发展商务商贸、物流以及生活服务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27. 建设十字、梅渚等物流特色镇,建设十字、新杭、邱村等工业特色镇,建设凌笪、东亭等旅游特色镇。(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

28. 引进新型技术和产业资本,鼓励现有企业开展跨区技术联合和产品配套,促进三地装备类产业向高端化、集群化发展。围绕建筑、电子、纺织、医疗等应用领域新需求,开展新产品开发联合攻关,推进产业污染控制技术升级,培育绿色新材料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29. 建设汽车研发基地,扩大为品牌汽车、电动车等整车企业的配套能力,建成长三角知名的特色化汽车零部件供应基地。(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30. 郎溪以粮油、畜禽、水产、茶叶为重点,广德以粮油、畜禽、茶叶产品为重点,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

31. 发展休闲、保健类农副产品加工,形成跨界农业技术服务及推广-优质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农产品品牌推广和市场交易-农业旅游及休闲产业链。鼓励条件成熟的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省以上园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2. 探索“一区多园”发展形式,按照产业分工和协调布局,整合社渚、梅渚、邱村、新杭等工业园,开展园区合作共建,探索成立跨区联合管委会,组建统一招商平台,联合对外招商,提升集约节约高效发展水平。(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市招商合作中心)

33. 支持郎溪经济开发区、广德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园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34. 共同设立专项孵化基金,营造科技创业环境,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孵化一批具有增长潜力的创新型企业。(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35. 鼓励和引导三地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组建跨区企业集团。鼓励区外产业资本在合作示范区设立具有产业整合功能的公司、机构、区域总部等,促进三地产业链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招商合作中心)

36. 充分利用市场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积极引导企业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四)共促文旅融合发展

37. 开展跨界资源整合和串联,积极打造天目湖-伍员山-南山竹海-太极洞生态休闲商务度假、社渚-梅渚-祠山文化体验旅游、航天航空教育基地-通用试车场-风能发电-伍员山储能电站-胥河定埠港工业旅游等三大特色旅游线路。(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38. 发挥郎溪主城与南京都市圈、皖江城市带联系便捷优势,发挥广德主城与浙北联系便捷优势,分别建设郎溪和广德旅游集散服务次中心。(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市文旅局)

39. 重点做好中部天目山系区域和南部黄山余脉区域的生态旅游一体化规划,严格控制生态红线和禁止开发区域,制定生态和文化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计划,优化旅游项目布局,鼓励以基金等方式积极引导旅游项目的企业化整合。(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

40. 利用天目湖、南山竹海、太极洞、伍员山等山体资源,探索原生态绿色旅游模式,拓展生态教育、生物多样性体验等新型旅游产品,提升绿色生态旅游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41. 依托原生态文化资源以及石佛山、卢村“峡居谷”、东亭“运动谷”等潜力资源,以挖掘文化内涵和生态特质为重点,探索村民社区参与的轻资产旅游开发模式,实现生态文化保护与民生改善同步实现。(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42. 加大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跳五猖宣传推介,挖掘祠山祖庭文化内涵,共塑苏皖交界的文化品牌。共同推进吴楚文化、古战场文化、长寿文化等其他文化资源挖掘和保护工作,提升合作区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43. 共同策划举办旅游营销活动,相互支持区域内各地的特色节庆活动。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在规定权限内取消内部跨界旅游交通各类关卡和收费。共同打造“智慧旅游”平台,加快三地旅游信息共享服务。以长三角旅游峰会提出的沪苏浙皖“互为客源地”为目标,采取“政府+中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融入长三角区域旅游营销网络。(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市交通运输局)

44. 引导项目开发、旅游服务、交通组织等方面的标准化对接,推行跨界线路联票制。(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五)共保区域生态环境

45. 开展天目山余脉、黄山余脉的森林抚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加大矿山整治和地质环境治理的投入。(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46. 加强南漪湖湖泊湿地湖体及沿湖地区管理力度,持续推进退渔还湖,维护沿湖湿地,加强入湖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湖泊水质。(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47. 加强以桐汭河、无量溪、郎川河为主的流域内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强化沿河防护林体系的建设,提高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48. 结合溧广高速和宁杭高速规划建设,加强生态廊道道路绿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9. 联合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共同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管控。(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0. 加强矿山开采规划的跨区域协调和信息共享,协同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一般、重点开采区。加快非法开采和不合理开采矿山清理,共同推进水源地上游矿山限产、压产乃至停产工作。加强已关停、废弃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重点开展新杭、邱村、誓节、桃州、凌笪、涛城等矿区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51. 开展三地湿地资源调查,制定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目标、保护措施、重点项目等,并按规划开展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逐步修复自然湿地,建设人工湿地或湿地公园,持续推进南漪湖湿地和张家湾、桐汭等湿地公园建设。开展郎溪老郎川河、广德无量溪等城市建成区内被破坏的城市河流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

52. 联手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建立区域性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协同加强野生濒危动植物、重点经济动植物的保护力度,重点保护扬子鳄、桐花鱼、虎纹蛙、中华秋沙鸭、乌雕、水杉、银杏、银缕梅等生物资源。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森林公园、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为辅的保护地网络体系,在天目山余脉、黄山余脉等地区建立跨区域保护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53. 建立健全跨区域审批和环保前置审查制度,强化饮用水源地协同保护。联合制定示范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联动监测。加强入河排污口、污染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河流上下游补偿和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54. 深入落实长江、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打破区域行政分割,以无量溪、桐汭河、钟桥河、东风河、朗源水库源头等跨界小流域重点,探索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污染物总量配置和减排措施,推动小流域内的污染源协同管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5. 强化主要行业污染物控制,重点实施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电镀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节水减排,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排污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56. 联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在重点地区实施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控增效、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农村连片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等工程,推进区域合作和信息、技术、设施等共享。(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7.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出租、物流配送、通勤、公务车辆以及港口、铁路货车等清洁作业车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铁路<机场>建管中心)

58. 推进地表水水质、城市噪声、重点区域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等区域联网,初步建成环境风险信息共享、协同预警的区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遥感监测、地理信息技术等应用,建设区域性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59. 加强区域环境联合执法,逐步实现三县市执法队伍的联动,推进应急装备、人员等共享,建成区域性环境预警应急网络体系,联手开展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污染企业以及重点区域的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0. 探索三地垃圾处理设施联合共建,在原有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三地的处理能力、建设水平等,积极开展垃圾转运和处理的跨界统筹,对垃圾承接地进行合理补偿。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等,加强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61. 推进广德PCB产业园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广德经济开发区电镀中心、广德佳通电子垃圾综合处置设施项目;推进郎溪华远固废有机树脂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郎溪经济开发区电镀产业园等项目,逐步实现示范区内固体废弃物设施的共建共享。(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62. 创新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机制,以接壤地区为突破口,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区域协作,合理分担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各种费用。推进梅渚-社渚、十字-誓节等跨界邻近地区污水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强相关配套管网的对接。对同流域、跨地区的乡村,探索共建分散式、生态化处理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共享公共服务资源

63. 深化教育合作,建立校长、教师跨区交流制度,支持合作区薄弱学校、优质学校互派教师挂职锻炼。(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64. 加强三地与苏锡常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的教育跨界合作,推进中小学校采取教育联盟、友好结对、牵手帮扶等方式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促进区内师资交流到区外学校,开展高水平再教育。(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65. 加强三地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合作,积极发挥“广德横山制造联盟”功能,吸引三地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制造业企业加入,扩大联盟影响,辐射三地。(牵头单位:市教体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66. 加强职业院校与长三角地区本科院校合作,建立跨界产教融合平台,促进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和培训基地。(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67. 推动三地体育设施和场馆共享,积极开展体育交流,共同举办民众体育活动、专业赛事、区域性和国际性赛事,推进专业竞赛与全民健身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68. 逐步推进合作区看病住院和妇幼保健等基本医疗跨省实时结算。(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69. 加快提升区域内卫生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与长三角地区的跨区域医疗合作联盟,提高合作区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70. 加快三地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各类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社保数据信息共享,优化跨界社保业务经办服务。(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71. 探索建设示范区人才市场,共同组织各类市场招聘会。加快合作区就业信息系统对接,建立跨区企业用工空岗信息采集制度,使三地求职者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咨询、劳动保障等同等公共就业服务,逐步推动溧郎广就业服务一体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2. 加强区域劳动保障监察合作,加强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交流协作,保障跨地区就业劳动者的权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3. 推动跨区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社保体系,实现流动人口渐进式福利供给。(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74. 深化跨界公共交通组织合作,整合本区公共客运资源,逐步开通城际公交线路,实现区域客运公交化。推广市民出行“一卡通”服务,实现“一卡通”在三地通行通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5. 实施各类设施三地共享,加快公园、三馆等公共设施面向三地居民免费开放步伐。(牵头单位:郎溪县、广德市)

三、组织保障

(一)设立工作机构。推动设立苏皖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协调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督促指导郎溪县、广德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规划》具体任务。(牵头单位:市“一地六县”推进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市直有关单位会同郎溪县、广德市积极争取省直有关单位支持,制定省市两级综合政策措施,对郎溪县、广德市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中有关规划编制、绿色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现代化基础设施构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要素资源支撑、推进机制建立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市直有关单位要积极落实省牵头制定的政策措施中宣城配套措施,优先支持郎溪县、广德市高质量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一地六县”推进办;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税务局等)

(三)加强规划对接。加强与溧阳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接,积极推进产业发展、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专项规划衔接,构建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

  (四)强化推进落实。郎溪县、广德市作为《规划》实施主体,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全力以赴推进具体任务的落实。市直有关单位和郎溪县、广德市对承担的重点任务,要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举措,加强调度,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对《规划》中明确的37项重点项目,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对未完成的项目要分别制定专项攻坚计划,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组建工作专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力求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地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和专项攻坚计划于6月底前报市“一地六县”推进办。对规划实施情况要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建立问责制度。要以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为基础,谋划推进“一地六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规划建设,梯次推进核心区、起步区、联动区合作建设,推动合作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牵头单位:市“一地六县”推进办;责任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郎溪县、广德市)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引导,突出宣传推进示范区发展的重要意义,及时公布示范区建设进展情况,邀请新闻媒体、专业机构和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示范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一地六县”推进办;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郎溪县、广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