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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1-07-23 14:39
  • 发布文号

    宣行管〔2021〕26号
  • 关键词

  • 信息来源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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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扎实开展集中示范 全面推进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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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开展集中示范 全面推进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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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根据省管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管办〔2019〕30号)、《关于2021年安徽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皖管〔2021〕3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市直部分公共机构中开展垃圾分类集中示范,并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示范范围

按照循序渐进、总结推广的原则,在市本级公共机构中选择1个集中办公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1处窗口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1所医院:宣城市人民医院,1所学校:宣城中学作为集中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

各县市区应完成1个集中办公区、1个独立办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示范。

二、集中示范任务

推动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推动形成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全链条闭合系统。

(一)做好分类投放

1.实施“撤桶并点”,合理布设集中回收站、分类投放点、有害垃圾暂存点,规范分类标志标识,公示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和收集方式。

2.个人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

3.实施“桶边值守”“日常巡查”等行为督导举措。

4.示范单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物业协助配合,确保正确投放。

(二)做好分类收集

1.示范单位委托物业定点收集或专业公司定时收集。

2.建立管理台账,重点加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

3.示范单位负责督导物业和餐饮服务企业按要求做好分类收集。

(三)做好分类运输、处置

1.可回收物由示范单位交物业服务企业代管或协议交售给再生资源公司。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交由城管部门或城管部门指定公司收运处置。有条件的示范单位厨余垃圾可就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示范单位负责监督相关公司按照分类要求进行运输、处置。运输、处置公司督促示范单位交付的生活垃圾符合分类标准。

三、组织实施

(一)部署准备阶段(2021年6月至7月中旬)

1.市机关事务局深入各示范单位走访调研,对接城管部门协调解决分类运输、处置等事宜。

2.各示范单位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征集意见建议,做好设施配套、业务培训、宣传发动、公示公告等工作。

3.成立组织协调机构,各示范单位召集入驻单位、物业、餐饮公司等单位(部门)进行动员部署。

4.示范单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于7月10日前将方案报市机关事务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7月中旬至12月)

1.各示范单位落实落细管理责任,设立分类督导员,划分责任片区,层层落实责任人,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发动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监督、引导、示范等工作,参与收集、运输、处置环节的监督。积极引导、鼓励单位和个人有效地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2.物业公司做好垃圾分类的收集、暂存,并配合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每天组织统一收集,定期对保洁员及管理人员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餐饮公司做好用餐人员分类投放引导和食堂厨余垃圾收集。

3.城管部门协调监督运输、处置公司,配足分类运输车辆,做好及时收运、处理等工作。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2年1月至3月)

市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示范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经验,在全市公共机构进行推广。

四、部门分工

各示范单位负责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实施细则,规范运行流程,加强日常管理。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示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会同城管等部门对示范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梳理问题,完善机制,总结经验。城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五、考核机制

示范单位按照《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见附件)开展示范创建。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组织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教育等工作。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将纳入市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管理考核以及市对县“节能增效”(公共机构节能)重点考核内容。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后,将此项工作纳入市直机关效能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

 

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宣城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